给大家讲个古代拾金不昧的小故事。
有一卖菜人,早起,去集市上菜。半路上捡到一沓钱,趁着天黑,就把钱揣了起来。天亮以后,查了一下,好大一笔钱,有十五两银票。拿了一张半两——即五贯的,买了两贯的肉,三贯的米,放在挑担里,也没有买菜,就回到家中。把事情如实告诉了老母亲。
其母不信,怒说:“你在欺骗我啊,就算是有人丢的,也不会丢这么多,一两张也就罢了。不是你偷的吧?如果真是捡的,就赶紧给人家送回去!”
“的确是捡的,但是送给谁,怎么还啊?”
“你在哪里捡到的,就在哪里等着失主回来,然后还给他!”——母亲说,
“我们家一辈子都没有过一次买这么多米和肉的时候,你一次买了这么多,一定会招来祸端的。”——马上催促儿子回去还钱。
回去,果然看到失主在寻找。卖菜人敦厚,没有追问失主丢失钱物多少,直接就把东西还了。旁边看热闹的人觉得,失主应该拿出一些银两,有所表示。没成想,事主竟是一个吝啬小人。
“我丢了三十两银票,如今只拿回来十五两,怎么奖赏啊。”——说自己拿回的钱数不对,卖菜人一时语塞,双方争辩不休,告到了衙门。
审案者觉得,卖菜人说得诚恳,于是暗地里叫人请来他的老母亲,了解了情况,果然一致。于是升堂结案:失者失银票三十两,拾金者捡到十五两。
“这样看来,买菜人捡到的十五两,并不是丢钱人所丢的钱。这十五两,看来是老天赏赐给这位慈祥仁义、知书达理的老母亲的。”——审案者把钱给了卖菜人,命其拿回去孝敬贤母。又对丢钱人说,
“你丢的是三十两,应该是丢在了别的地方,自己再去找找吧!”——于是,呵斥他离去。
围观的人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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