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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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中第五条如下: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减少垃圾产生,按标识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垃圾,不乱扔、乱放。
从这条文字上看,对垃圾投放环节明确要求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提“厨余垃圾”以及可回收物。这难道有什么新的寓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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