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兽对比,情何以堪?
(2010-12-02 20:56:10)
标签:
杀女抛尸母象救女孟母三迁人不如兽文化 |
分类: 随便说说 |
今天的新京报A26版《中国新闻.时事》版,刊登两条新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编辑的这种版面语言,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不愿意用媒体喜欢用的“眼球”这个词,有文化的“视线”,比无文化的“眼球”棒多了)。
头条是厦门警方通报利用微博侦破的一桩奇案详情,题目是《母亲打死三岁女儿抛尸大海》。这个案子,说的是犯罪嫌疑人赵某艳,因为女儿不爱吃饭,行动迟缓,怀疑有病,便使用衣架抽打身体、巴掌扇脸、拍打头部等方式伤害受害人,致其死亡,然后伙同丈夫,将尸体装入麻袋,塞进砖头抛入大海。
另一条新闻位于版面左下方,标题是《象妈妈救宝宝 双双触电亡》,叙述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一个村落,由于高压线脱落,致使迁徙野象群中一只幼象触电,母象见状,冲上去营救,不幸双双遭电击身亡。报纸还配发照片,母象的尸身旁边,一只小象倒卧,母子相拥,幼象的右后腿还搁在母亲的脖子上。巧得很,那只小象恰恰也是雌性,也是三岁。
同一天版面,同样的母女悲情,让人陡生乾坤颠倒、人不如兽之慨。
三岁的孩子,只因为吃饭慢,就被母亲殴打,打几下倒也罢了,竟然毒打致死,那双本该温柔体贴的手竟变成了一根冰冷的威杀棒!俗话说,舔犊情深,下毒手杀亲儿的母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母亲啊!这柔弱的小人儿难道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当你把她那遍体鳞伤的小尸身塞到麻袋时,你的心灵难道没有丝毫的愧疚?那天晚上,你没做噩梦吗?这个可怜的孩子临死前的抽搐、呻吟,你竟完全无动于衷?报道说,加害人夫妇都来自农村,丈夫在外打工,妻子在家照料孩子,我们可以想见,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贫穷、艰辛竟是打杀孩子的理由?
再看看那对野象母女吧,小象因为顽皮,碰断了高压线杆上的电线,不幸触电倒地,母象立即冲上施救,它自然没有电学常识,不懂得那样做的危险性。它只是出于亲情,出于母爱,出于本能,出于责任,丝毫没有考虑后果。它不仅没有救得了小象,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有谁会谴责母象的冲动吗?不会!这是惊天动地的壮举,是撼人心魄的殉情,是无私无畏的奉献!我们只有感动,只有钦敬,只有对于伟大母爱的高山仰止,对血浓于水亲情的崇高礼赞!
母爱,是世界上最神圣、最纯洁的爱情。自古以来,我们就知道“孟母三迁”、“岳母刺字”,那是慈母对子女向上的期许。汶川地震后,人们听说了这样的故事:废墟下,一位妇女的身下,有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面躺着她三四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有母亲的庇护,他毫发未伤。随行的医生在被子里发现一部手机,屏幕上是一条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那是母亲对子女的真情。我们每个人都亲身感受过母亲给我们的爱,那是无私的爱,是只管赋予、不求回报的大爱。
但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常常读到这样的新闻呢?母亲(有时也包括父亲)为了逼孩子听话、有出息、考高分、学才艺、上好学校,挤占了孩子所有的时间,孩子们不能戏耍,不能亲近大自然,不能有自己的活动空间,尽管他们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多少天真可爱的孩子,被逼成了书呆子,机器人,甚至被逼疯、逼傻,逼得上吊、喝农药,离家出走……
这样望子成龙的父母,心也许是好的,但他们的手段却太过残忍,太不近人情。他们对子女的爱,已变成了苛责和奢求。当爱变质的时候,就成了索命的尖刀和毒药。我猜想,那位打死女儿的母亲,也许觉得这个孩子天生愚钝,不可以有出息,绝望之下才起了杀心。
当然也不能全怪父母,我们的社会风气、教育制度也有责任。千军万马,独木一桥。孩子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高中,最后就是上大学这华山一条路。别的都是没出息,都是失败者。孔子说,苛政猛于虎。我要说,俗见猛于虎。在这样的庸俗的风气下,人异化为兽,甚至人不如兽。谓予不信,就看那位杀女的妈妈和救女的野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