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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作品获单位二等奖

(2011-07-01 23:10:10)
标签:

北京

宋体

《战争与和平》

《封神演义》

义务劳动

杂谈

昨日的辛苦,今天便得到了回报。下午办公室的同志便告诉我,我昨日写的那两幅书法作品得了二等奖了。实际上他不告诉我,我也是知道的,因为本单位根本就有一位书法界的高手,岂知一位呢!不是另一位老兄自退出评奖的话,我实在是得不到二等奖的,其实连三等奖我也未必能得到的,在此我感谢单位领导对本人的鼓励和支持。

当他告诉我奖项时,我则根据他所说的价格,谈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得到一套《战争与和平》,也想得到一套《封神演义》,因为这两本书我是没有的,我虽都看过,但却不能常常的抚按,总归不能令我心悦,我想长期的欣赏这套书。但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至于单位领导何种想法,我则只能悉听尊便啦!

这件事是下午在进行义务劳动时获知的信息,我当然心情愉悦了。那位拿走我书法作品充数的领导,也只是充充贵单位的数而已,因为任谁一眼看去,便知是我的手迹,所以,单位里也根本没对其进行评奖的。

下午的义务劳动还是在本家属院子里打扫卫生,还是为创建卫生城市而进行的努力。估计今后将会在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要进行一次义务劳动的。

中午没事时,看到了一篇热门文章,观其内容,令人咋舌。原来是一案的代理律师,竟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威吓另一方的家属的言论,看后觉得这律师水平实在太差,多处曾用威吓的语言也吓唬对方。还抛出一些名头来震慑对方,其目的便是想阻止对方在网上揭露黑幕。我本不想加入其中,但看此律师所言实在是欺人太甚,便在他博文下面发表评论,指出他的不是,但没想到,在晚上看回复时,他竟在我的评论下面发表回复,说我既然不是法律界的人士,就没有姿格参与讨论。由此回复我觉得此律师水平就更值得推敲了。人人都知道,中国公民都有言论的自由,只要不违法。宪法中又有何条规定过,非得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才能有资格参与讨论呢!活脱脱一个黑社会语言,简直是一个解放前的黑律师,不知他是怎么混进律师界的,这也真是律师界的一个大的悲哀啊!关于此点,我不准备在这里谈恁多,待这篇文章发出后,我准备抖擞一下精神,好好的去和他论战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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