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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九日上午,我按时来到了我学习的河南一帆律师事务所内,正好朱静玲主任办公室的门畅开着,我便走进她的办公室向她请示到:“朱主任:我喜欢网络写作,我能否把咱所里发生的事写成纪实文学呢!也就是以后把我将跟随你们实习的一些内容,把我们所在律师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以及本所里的优秀的律师给传到网上去呢?”
“行啊!”她不假思索的的回答。然后又问:“您准备如何写作呢?”
“是这样的,我先把在本所学习期间见到的好的经验以日记的形式在网上发布,然后,再根据这些已写好的日记,把它们整理成纪实性的文学作品,当然了,一些涉及到所里的办案秘密我是不会暴露的。更不会把一些当事人不能公开的事宜给传到网上的,这方面,我应该是有分寸的。”
“行!”
这件事说过后,朱主任便很快的从她的提包里抽出一个案卷来,她把案卷递给我后,说:“您先学习一下这个案卷,咱所里刑事案很多,正好可以满足您的学习要求,待会儿我让小王把那个曾震动全省的某某杀人案给您拿来,您先好好的研究一下,过后,我再给您讲述一下里面的关健之处。”
“那太感谢朱主任了!”我拿着这本案卷,又向朱主任表示感谢后,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去细心的研读去了。
朱主任给我的第一份案卷也是一起杀人案。我认真翻阅着案卷,一种对律师,对警察人员崇敬的心理油然而生,他们为了把一个案件办得严密、正确,无懈可击,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罪犯的工作态度,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这是我以前所没有想到过的。我今天切切实实的看到了他们的案卷,也切实领悟了他们的严谨的工作态度了,透过我手中的案卷,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个公安侦察人员,正在披星戴月、夜以继日的和案犯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较量的身影,似乎看到了朱静玲律师与他的同事们正不辞劳苦的奔走于各当事人之间,以辛勤的汗水,在为他们的当事人申辩着种种对其有利的理由。我手中的案卷足有二百多页,那里面凝聚了公安人员的心血,他们对一个案件反复的论证,反复的调查,反复的查证,反复的询问,他们的工作态度令人肃然。
这是一起结伙杀人案,是几个中学生,为了不太的一点小事,结伙行凶,致人死亡的案件。我看后喟然长叹!现在的小孩真是太目无国法了。他们竟然会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打出手,而且,竟然使用了棍棒,竟然轮番将人打死,而被打死的那位小孩,也仅仅只有十三岁,这是何等的凶残啊!这些结伙作案之人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他们难道不知道杀人偿命吗?他们下恁狠的毒手,难道就一点顾虑都没有吗?他们太缺乏法律意识了。作案的手段,打人的章法,竟又和网络上以及一些武打片子上的技法如出一辙,用棍棒,用皮带,用砖块,活生生的硬是往人头上砸,他们的怜悯之心又跑到哪里去了呢?我感到悲哀!联想到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我也是刚从事务所出来,从小道往家里走时,远远的我便看到了一群不十几岁的小孩,有的手中拿着棍子,有的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具。他们从一辆出租汽车上拉下一个人来,紧接着便一群人上去,乱砍乱打了起来。由于路远的原因,待我赶到时,他们早已把那位从车上拉下来的人不知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问围观的的一位年老之人:“刚才那几个孩子拿的是真刀吗?”
“是啊!可能是用刀背砍的吧!但棍子是实实在在的落在了那个小孩子的背上了,真凶啊!没有人敢拉啊!”
就在他给我讲述着打斗的经过时,一辆警车呼啸着飞奔了过来,我知道刚才是有人为那个受害者报了警了,但警车来时,此地早已灰复了平静了,几个警察也只能和我一样,做一些事后的问询工作罢了,至于后来抓着没抓着那一群人,则另当别论了,反正我是不知道了。
三月十九日上午,我按时来到了我学习的河南一帆律师事务所内,正好朱静玲主任办公室的门畅开着,我便走进她的办公室向她请示到:“朱主任:我喜欢网络写作,我能否把咱所里发生的事写成纪实文学呢!也就是以后把我将跟随你们实习的一些内容,把我们所在律师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以及本所里的优秀的律师给传到网上去呢?”
“行啊!”她不假思索的的回答。然后又问:“您准备如何写作呢?”
“是这样的,我先把在本所学习期间见到的好的经验以日记的形式在网上发布,然后,再根据这些已写好的日记,把它们整理成纪实性的文学作品,当然了,一些涉及到所里的办案秘密我是不会暴露的。更不会把一些当事人不能公开的事宜给传到网上的,这方面,我应该是有分寸的。”
“行!”
这件事说过后,朱主任便很快的从她的提包里抽出一个案卷来,她把案卷递给我后,说:“您先学习一下这个案卷,咱所里刑事案很多,正好可以满足您的学习要求,待会儿我让小王把那个曾震动全省的某某杀人案给您拿来,您先好好的研究一下,过后,我再给您讲述一下里面的关健之处。”
“那太感谢朱主任了!”我拿着这本案卷,又向朱主任表示感谢后,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去细心的研读去了。
朱主任给我的第一份案卷也是一起杀人案。我认真翻阅着案卷,一种对律师,对警察人员崇敬的心理油然而生,他们为了把一个案件办得严密、正确,无懈可击,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罪犯的工作态度,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这是我以前所没有想到过的。我今天切切实实的看到了他们的案卷,也切实领悟了他们的严谨的工作态度了,透过我手中的案卷,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个公安侦察人员,正在披星戴月、夜以继日的和案犯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较量的身影,似乎看到了朱静玲律师与他的同事们正不辞劳苦的奔走于各当事人之间,以辛勤的汗水,在为他们的当事人申辩着种种对其有利的理由。我手中的案卷足有二百多页,那里面凝聚了公安人员的心血,他们对一个案件反复的论证,反复的调查,反复的查证,反复的询问,他们的工作态度令人肃然。
这是一起结伙杀人案,是几个中学生,为了不太的一点小事,结伙行凶,致人死亡的案件。我看后喟然长叹!现在的小孩真是太目无国法了。他们竟然会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打出手,而且,竟然使用了棍棒,竟然轮番将人打死,而被打死的那位小孩,也仅仅只有十三岁,这是何等的凶残啊!这些结伙作案之人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他们难道不知道杀人偿命吗?他们下恁狠的毒手,难道就一点顾虑都没有吗?他们太缺乏法律意识了。作案的手段,打人的章法,竟又和网络上以及一些武打片子上的技法如出一辙,用棍棒,用皮带,用砖块,活生生的硬是往人头上砸,他们的怜悯之心又跑到哪里去了呢?我感到悲哀!联想到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我也是刚从事务所出来,从小道往家里走时,远远的我便看到了一群不十几岁的小孩,有的手中拿着棍子,有的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具。他们从一辆出租汽车上拉下一个人来,紧接着便一群人上去,乱砍乱打了起来。由于路远的原因,待我赶到时,他们早已把那位从车上拉下来的人不知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问围观的的一位年老之人:“刚才那几个孩子拿的是真刀吗?”
“是啊!可能是用刀背砍的吧!但棍子是实实在在的落在了那个小孩子的背上了,真凶啊!没有人敢拉啊!”
就在他给我讲述着打斗的经过时,一辆警车呼啸着飞奔了过来,我知道刚才是有人为那个受害者报了警了,但警车来时,此地早已灰复了平静了,几个警察也只能和我一样,做一些事后的问询工作罢了,至于后来抓着没抓着那一群人,则另当别论了,反正我是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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