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力的本质、指标和类型
(2010-12-15 21: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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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力的本质、指标和类型
众所周知,习惯上将由于工作而引起的操作性工作能力的暂时降低称作疲劳。在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中,从某一时刻开始,是在克服不断增长内部困难的条件下和不断提高意志动员的情况下工作的,由此成功地保持了所要求的外部参数和工作结果(所谓可补偿疲劳时相);然后,尽管再努力,但是随后的工作仅仅是在越来越降低工作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水平的情况下进行(所谓不可补偿疲劳时相);最后,在极端情况下,由于疲劳过度,工作就停止了。已经发现,在工作过程中某个时间里,尽管出现了疲劳,但不降低工作效果的能力,以及在不可补偿的疲劳时相中尽量较少降低工作结果,而继续工作的能力都取决于机体的某些特性和个性的发展水平。
相应地,在最概括的含义上,“耐力”是指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人在活动过程中对抗疲劳能力的个体特性总和。简言之,就是对抗疲劳的能力。为了区别于其它类型的耐力,通常把主要表现在运动活动中的耐力称为“身体耐力”
耐力指标和因素
这时候,在一些情况下要考虑能出色完成工作,但要求不降低效果水平(按数量和质量标准来评价)的持续时间;
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是完成工作达到“衰竭”的极限时间。在体育教育时间中,耐力的整体性的外部指标包括:
在克服距离的周期性练习中——克服规定的长距离(例如1-2公里)的最短时间。
或者(较少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克服的总距离(例如12分钟“古柏测试”或“一小时跑”)。
在系列性重复的非周期性和综合性练习中——在规定时间内总的重复次数(例如,“循环训练”中最大测试20—30分钟或总的动作次数);
在球类和个人对抗项目等复杂的运动活动形式中——在规定时间内保持和改变运动活性的程度(考虑到各个比赛阶段或格斗回合中有效进攻和防守的次数)。
除上述指标之外,通常也考虑到其它指标。其中具有共性的指标之一是在技术方面;—在上述条件下没有或最小(少)破坏正确完成动作的稳定性技术的次数。
除了这些评价耐力的指标外,为了有根据地判断耐力,必须考虑到机体有关功能的可能性状态资料(这一可能性限制了在各种条件下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类资料可借助于评价耐力的某些因素,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形态、生物力学等因素。
表现在形式多样、复杂的运动活动形式下的耐力——综合性的多因素能力。根据现代研究资料,这一能力的基础主要包括下列因素。
个性-心理因素—首先是指那些反映动机强度,对取得活动成绩的心理定向的稳定性,表现在活动中的意志品质,尤其是明确的目的性、坚毅、自制力、忍耐能力
生物能量因素—取决于机体已有的能量储备量和保障工作过程中的代谢,产生和恢复能量的机体系统的功能;
功能稳定性因素—使机体的功能系统在由于工作而引起的内环境出现不良变化(增加了氧债、提高血乳酸等)的时候能保持在某一水平上;
功能节省化因素—(工作时合理的节省消耗能量),动作的技术协调性和工作过程中合理分配力量的因素,从而促进有效地利用机体的能量储备。
对于大部分列举的因素,目前不仅进行定性的,而且进行定量评定,直至评定表现在各种类型耐力时的各个因素的比重。例如,生物能量因素和直接与此有关的保障工作的机体功能参数可按下列有氧和无氧可能性的指标来评价,例如最大摄氧量值(最大摄氧量出现在完全动员心血管、呼吸系统和保障工作时获得和利用氧的其他系统的时候),在最大摄氧量水平上功能化的最长时间、有氧阈和无氧阈、血乳酸浓度、氧债等。确定了这些指标在各类运动活动的特殊负荷下,尤其在竞技运动中的值和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
在整个机体积极功能化的任何运动活动中表现耐力的可能性取决于上述因素的总和。可是它们的参与程度和相互关系(比重)则取决于各种活动的特点和条件。这就成为划分耐力种类的根据。
耐力的类型
一般耐力
这样理解的一般耐力在现实中并不是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总是取决于具体活动类型的特异性特点(这经常使得不正确地认为,仿佛仅仅存在着特殊耐力)。换句话说,客观上它不是以某种耐力类型存在,而是作为以特殊形式表现的各种不同类型耐力的一般非特异性基础(或组成部分)。
除了广义理解以外,术语“一般耐力”也可从狭义上解释。从狭义上经常把一般耐力理解为在所有主要肌群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表现在长时间有氧代谢制式中的耐力(例如,在中等强度和大强度克服长距离,而没有较大地激活无氧代谢的情况下)。考虑到这种耐力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机体的有氧可能性,因此也可将其称为 “一般有氧耐力”。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术语“一般”是正确的,因为这一类型的耐力尤其经常地表现在生活实践中,在日常生活和体力劳动中大部分运动动作主要是在有氧制式下进行的。发展一般有氧耐力对于优化生命活动和健康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提高有氧可能性也是发展各种类型特殊耐力的前提。
特殊耐力
这一名称是假定性的,因为任何耐力类型——是整个机体的综合性特点,它所有的器官、系统和功能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着,也就是在每一种“特殊”耐力类型中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但这一术语也有自己的现实根据。原因在于,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根据具体活动的特点和条件,耐力因素是以不同的程度,特有的结合,以及与各种其它运动素质保持特殊关系的情况下被加以利用的。由此,不应当认为,特殊的耐力类型像活动类型一样那么多。将其称为特殊耐力仅仅是当在一定的活动中对抗疲劳的能力具有本质性特征的时候,这些特征取决于实现可能性(保障该活动中表现耐力的)的特点,根据这一活动对各种运动素质的客观要求。据此可以区别出如速度耐力、力量耐力、协调耐力等特殊的耐力类型。
速度耐力——这是表现在对动作的速度参数(速度、速率等)提出不寻常要求(比中等强度工作更高的)的活动,并且在超出有氧代谢范围的制式中表现耐力。
众所周知,运动活动的强度(相应的生理强度)越高,那么在保障活动中无氧供能成分就越多,而有氧供能成分则越少。例如,在长跑(中等强度工作,30分钟以上,心率180以下,总能量消耗1000大卡以上,03/秒以下)中能量需求几乎完全依靠有氧供能来满足的话,那么在中跑(次最大强度工作,20秒—5分,心率220—240次/分,总能量消耗240以下大卡,2—05/秒)中——一半以上是依靠无氧供能,因此工作是在混合制(有氧无氧)中完成;在短跑中最大程度地展开无氧能量的产生过程(带两个时相——非乳酸无氧和无氧酵解相)。能量保障机制的这些特点和与此有关的完成次最大强度和最大强度工作中机体功能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速度耐力的特征。当然,他拥有具体的类型差别,取决于强度水平和活动的其它特点(短冲耐力、中跑耐力等)。
速度耐力的主要外部指标是时间,即成功地维持要求的动作速度或速率的时间,或者在各个距离段中达到的速度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在该距离的前半段和后半段中速度差异越小,那么速度耐力程度就越高,当然是在全力克服整个距离的条件下)。
在许多情况下,速度耐力与力量耐力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总的来看,力量耐力是在明显带有力量紧张因素的肌肉工作中对抗疲劳的能力。假定性地可以认为,当不止一次地重复肌肉用力的程度超过个人最大值的三分之一的时候,耐力就具有力量的性质(这一假定对于表现和发展力量能力具有特别的意义——)。
根据力量紧张的程度,量和其他特点,运动活动要求表现不同的力量耐力。在不止一次地次极限性和极限性肌肉用力的情况下,例如,在举起最大重量或接近于最大重量的时候,力量耐力主要取决于纯力量能力的发展水平;要是每一次完成动作时,肌肉用力不是很大,那么在表现耐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除个性心理因素(其作用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主要的)之外,是植物性因素。
在实践中,力量耐力最普通的外部指标是对于带有一定的外部负重(不低于个人最大重量的30%),要求系列性完成至“极限”的监测练习可能的重复次数。
运动协调耐力也可以认为是特殊耐力的类型之一,这一耐力表现在对协调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符合于个体的发展水平或接近于这一水平)的运动活动中。例如,这一耐力表现在包含许多单项的体操全能比赛过程中,表现在球类中完成大量复杂协调的技战术行动时,以及杂技演员的表演中。
对运动协调耐力暂时研究的不够,显然,它最重要的因素在于对付控制运动的高级神经运动功能出现疲劳时的稳定性;其它因素的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活动的肌肉结构量,它越大,那么能量因素及其有关的植物性因素对运动协调耐力的贡献就越大。
除了一般耐力以外,特殊耐力的某些类型在体育教育过程中,尤其在竞技运动中是有针对性作用的。在某一活动中深入专项化的情况下,发展符合于该活动特点的耐力使得在机体中引起了特殊的适应性变化。由这一专项化所发展起来的特殊耐力习惯上称为“专项耐力”(例如,在竞技运动中专项短冲耐力、中长距离耐力、竞技体操耐力等)。所以术语“特殊耐力”和“专项耐力”是局部性的同义词;后者属于由运动专项化或其它专项化所发展起来的特殊耐力类型。
某些其它类型的耐力
从以上对一般耐力的评定中可以明白,一般耐力总是整体性的。各种类型的特殊耐力则既可以是整体性的,也可以是区域性或局部性的。对于体育教育实践来说,下列情况是极为重要的:发展整体性耐力,通常在许多类型运动活动中,包括生产活动中能提高区域性耐力和局部性耐力,而相反的依赖关系通常是不存在的(例如,在手的操作方面可以获得高度发展的耐力,)。这是因为,局部性的工作较少激活心血管和其它植物性系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