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手机钥匙
(2010-10-26 0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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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手机钥匙
周日那天晌午我记得,一位很要好的朋友邀我立刻去美罗城麻辣香锅喝酒。我不能不去,因为是朋友,所以酒不能不喝。朋友在酒面前不能装孬种,否则就不是朋友。我当时是这么理解的。于是我洗漱完毕穿上斯斯文文的衣服并喝了一盒牛奶就打车前往了。同时心急如焚满怀自信地想,今天一定不能先倒。
上了电梯,七拐八绕,在一张临窗的餐桌旁坐下,面对三个老朋友。此时桌上已经摆了一排小“二锅头”的绿瓶子,其中有一半已经空了。一个朋友顺手给我开了一瓶放在我的面前,大家都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哦不,应该是饱含真情地看着我。我二话不说,揉揉刚刚睡醒的眼睛,分两口干了那瓶小二,期间只吃了好不容易才在锅里翻到的一片木耳。朋友们纷纷露出了赞许与肯定的目光,我知道那目光所要表达的只有三个字——够朋友!
喝呗,谁怕谁!说这话真不是赌气,确实是高兴。每次哥儿几个在一起拼酒不管你死我活最后都要落一高兴,否则这酒喝得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又不谈生意,又不求谁办事,图啥?不就图一痛快么?
我喜欢这样的单纯,更愿意为单纯干杯。
菜,只是个配角,没事真没人愿意去吃它,酒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如果你想多吃几口菜,也没人说你什么。前提是,你的酒不能比人少喝。
餐厅的其他食客都成了观众,偶尔投来“惊鸿一瞥”,请原谅我今天酒后用词不当,我猜想他们没见过这样喝酒的,半张桌子已经被摆绿了。
都喝多了,但都很镇定,话再多再狂再乱也没人说不行,直到服务员说下班了我们才有了结束的理由。一看表,十五点五十分。
绝不能当场呕吐,这是原则,否则就输了。散吧,再见。然后就各自打各人的电话,好像很忙,都在说着重复的句子,并且毫无逻辑。回家,谁都不要人送,走起路来都很从容稳健,看起来丝毫不需要你担心什么。
热,因为是酷夏,于是我掀起T恤下摆卷至腋下,露出满背的青春痘,任广场烈日曝晒。又取下黑框眼镜将其挂在脐下的裤腰上,眼镜单腿恰好刺入大腿一侧。摸摸钱包、手机、钥匙,都在。我希望我依然是斯文的,并极力维护他的存在。
广场上的靓女很多,但我只能看清她们婀娜的轮廓却不见她们可人的脸蛋。她们看到我都躲着走,好像害怕将我这个酒瓶碰倒打翻似的。不至于吧?我有那么脆弱么?突然有张椅子横在我的面前,我不得不坐下思考上面这个问题。
当我坐下的时候,我发现躺着更舒服,于是我就躺下了。我刚一躺,肚子里的酒菜肉就一股脑儿全从我口中冒了出来。我清晰地看到椅子的一只腿上粘着一片木耳,地上一滩麻辣香锅,散发着酒气。我满脑子都绿了,那些小瓶儿,实在是太永恒了!
同样靓丽的广场,就这样被我糟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地上铺了一层煤灰,保安站在一旁,手中抓个对讲机看着我,虎视眈眈!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心想,这么时尚的购物天堂,哪儿来的煤灰?这是个问题!我当时很想就此写一篇推理小说,题目就叫《哪来的煤灰?》
我起身,感觉头晕并痛着,根本无法直立行走。摸摸钱包、手机、钥匙,都在。于是我随便拨通了一位同事的电话,对方距离我二十公里;换个同事拨,对方正酣睡;再换个同事,对方说,马上到。
他来了。他比我斯文。他不是我朋友。他不会喝酒。他老实、憨厚,他不时尚,他有女朋友,但这个周末尤其是现在我比他女朋友重要。
他将我从椅子上扶起,又检查了我的随身物品,然后搀着我到马路边打车。热,因为是酷夏。
我看到他的脸上有汗,可我无力帮他去擦,他像平常上班那样面带微笑。他问我住处地址,我告诉他,他又告诉司机。一路上我跟他都说了些什么如今都已忘记。
他将我送到我的床上躺下,我没跟他多聊就呼呼大睡了。我跟他没什么可聊的,甚至他也没什么可写的,他只是我的一个同事而已,平时上班几十个人,他只是其中一个,我们不在一个部门,也没有深交,他比我小几岁,他话不多……除此而外实在没什么可说的。比起我那些朋友,他不是个写作的好素材。
周一上班的时候,又各忙各的,我们都没谈起昨天的事。倒是我们喝酒的几个朋友之间通了电话报了平安吹了牛皮,嘻嘻哈哈好不痛快。
一切还是那样的平淡,什么都没有改变。不久,他辞职了,我们的联系便少了。几个月后,我也辞职了,之后跟其他的同事也少有联系。后来我组织几次老同事聚会,他都不在场,我似乎快要把他忘记。
今天,当我得知他已离开了这座城市,心中怅然若失,像是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是钱包吗?不!是手机?是钥匙?呵呵,这些都是可以花钱买到的。
晚上又跟朋友喝酒了,但我只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