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和平的日子
(2010-04-12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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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分类: 小说 |
错过和平的日子
——Would and Want
渴望和平的女人,有时特别可爱。她们不是惧怕战争,而是不喜欢。每当我看到这样的女人,我就不那么烦社会烦政府烦人类了。我突然觉得,一个革命者,也是需要爱的,而且一个不屈的革命者比平民更需要爱。
我正在参加她的婚礼,一个渴望和平的女人的婚礼。新郎官儿很儒雅,戴着金属圆框眼镜,端着高脚杯,看起来像是个特务。而我,却是个叛徒。红酒映红了我的脸。
三年前,我受了枪伤。为了躲避追捕,我像往常一样寄居在朋友亲戚家的一间小平房里。两天没吃。我翻开了电码薄,给她发去了电报——“受伤二日,粒米未进,速来”。不一会儿她就搭了一辆黄包车过来了。
一进门,她便将一盒尚有余温的披萨饼放在我的床头。还有一只荷叶鸡,香喷喷地直冒热气。她穿着旗袍站在窗口吸烟,背对着我,姿势很幽娴,一点也不像打仗时期的女人。我便吃披萨边啃鸡,狼吞虎咽,恨不得连骨头一起吞下去。此前她在我这里住过几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就分开了两个月,也许是战火纷飞的缘故吧。
常常跟几名地下党员喝酒,曾经烂醉如泥地躺在地上给她发电报。她也多次半夜三更地赶过来给我洗衣服,洗脸。然后,我会将她挽留在我的枕边。我特别欣赏她哥特式的身材以及她玛雅般地呻吟,如果说那只是一种浮浅地快感表达我绝不同意!她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这样。
枪伤痊愈,我要去北平执行一项重要任务。
临走的时候,我问她:“你想不想做我的女朋友?”
她很坚定地摇摇头说:“不想!”
我特别欣赏她说话的语气,简直就像个送死的战士。
说完,她就坐上黄包车回学校了。当天晚上,她有一节摄影课。从她的学校到我的住处来回大约需要六个铜板的路程。
解放了。她毕业留校任教,我秘密留在北平为党国卖命。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我冒险参加她的婚礼,我只想问她一个问题。
她昔日的旗袍已经换成了婚纱。趁新郎去门外送客的时间,我走到她的面前问:“三年前,我问你愿不愿做我的女朋友,你为什么说不愿呢?”我心想,如果她当年做了我的女朋友,我就不会去北平,于是就不会有今天的解放,我也不用做叛徒,那该多好啊。
“对不起,张干事!您当时不是问我‘愿不愿’,而是问我‘想不想’,所以我只能回答‘不想’了。”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委屈地湿润了。
“怎么?‘想不想’与‘愿不愿’有什么不同么?”我有些不解。
“当然不同了!”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完全不顾客人们的感受,“用‘想不想’这个词,说明您很拽,居高临下并掌握主动;而‘愿不愿’一词则是谦诚委婉地仰视,决定权在我。如果您当时问我‘愿不愿’做您的女朋友,我一定会说‘愿意’。”
“我发誓我当时是发自内心的谦诚委婉,绝没有任何想要‘拽’一下的意思……我……”我突然发现,现在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时,新郎走了过来,他温文尔雅地说道:“什么拽不拽的?都是中国人!来来来!喝酒喝酒。”说完,三个人便举起了酒杯。在平民面前,特务与叛徒的区别实在不大。她还是那么地热爱和平。
我突然想,如果三年前我用英文去问她“would you like……”或者“Do you want……”,又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呢?那样我们是否早就去了异国他乡,离开这片充满误会与冤孽的罪恶土地?不管怎么说,我错过了和平。
张怀旧 2010-4-8
——Would and Want
渴望和平的女人,有时特别可爱。她们不是惧怕战争,而是不喜欢。每当我看到这样的女人,我就不那么烦社会烦政府烦人类了。我突然觉得,一个革命者,也是需要爱的,而且一个不屈的革命者比平民更需要爱。
我正在参加她的婚礼,一个渴望和平的女人的婚礼。新郎官儿很儒雅,戴着金属圆框眼镜,端着高脚杯,看起来像是个特务。而我,却是个叛徒。红酒映红了我的脸。
三年前,我受了枪伤。为了躲避追捕,我像往常一样寄居在朋友亲戚家的一间小平房里。两天没吃。我翻开了电码薄,给她发去了电报——“受伤二日,粒米未进,速来”。不一会儿她就搭了一辆黄包车过来了。
一进门,她便将一盒尚有余温的披萨饼放在我的床头。还有一只荷叶鸡,香喷喷地直冒热气。她穿着旗袍站在窗口吸烟,背对着我,姿势很幽娴,一点也不像打仗时期的女人。我便吃披萨边啃鸡,狼吞虎咽,恨不得连骨头一起吞下去。此前她在我这里住过几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就分开了两个月,也许是战火纷飞的缘故吧。
常常跟几名地下党员喝酒,曾经烂醉如泥地躺在地上给她发电报。她也多次半夜三更地赶过来给我洗衣服,洗脸。然后,我会将她挽留在我的枕边。我特别欣赏她哥特式的身材以及她玛雅般地呻吟,如果说那只是一种浮浅地快感表达我绝不同意!她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这样。
枪伤痊愈,我要去北平执行一项重要任务。
临走的时候,我问她:“你想不想做我的女朋友?”
她很坚定地摇摇头说:“不想!”
我特别欣赏她说话的语气,简直就像个送死的战士。
说完,她就坐上黄包车回学校了。当天晚上,她有一节摄影课。从她的学校到我的住处来回大约需要六个铜板的路程。
解放了。她毕业留校任教,我秘密留在北平为党国卖命。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我冒险参加她的婚礼,我只想问她一个问题。
她昔日的旗袍已经换成了婚纱。趁新郎去门外送客的时间,我走到她的面前问:“三年前,我问你愿不愿做我的女朋友,你为什么说不愿呢?”我心想,如果她当年做了我的女朋友,我就不会去北平,于是就不会有今天的解放,我也不用做叛徒,那该多好啊。
“对不起,张干事!您当时不是问我‘愿不愿’,而是问我‘想不想’,所以我只能回答‘不想’了。”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委屈地湿润了。
“怎么?‘想不想’与‘愿不愿’有什么不同么?”我有些不解。
“当然不同了!”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完全不顾客人们的感受,“用‘想不想’这个词,说明您很拽,居高临下并掌握主动;而‘愿不愿’一词则是谦诚委婉地仰视,决定权在我。如果您当时问我‘愿不愿’做您的女朋友,我一定会说‘愿意’。”
“我发誓我当时是发自内心的谦诚委婉,绝没有任何想要‘拽’一下的意思……我……”我突然发现,现在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时,新郎走了过来,他温文尔雅地说道:“什么拽不拽的?都是中国人!来来来!喝酒喝酒。”说完,三个人便举起了酒杯。在平民面前,特务与叛徒的区别实在不大。她还是那么地热爱和平。
我突然想,如果三年前我用英文去问她“would you like……”或者“Do you want……”,又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呢?那样我们是否早就去了异国他乡,离开这片充满误会与冤孽的罪恶土地?不管怎么说,我错过了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