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犯过错难道就成不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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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犯罪前科南方日报荣誉称号精神鼓励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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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潘辉强在指认事发现场
据南方日报报道,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有犯罪前科被相关部门拒绝。
看了这个报道深深感到一些“左”的思潮至今还阴魂不散,难道曾经一失足成就意味着永远不良?为什么不允许人家改邪归正,见义勇为成为一位英雄呢?在哲学上是不是有点形而上学?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善举,我们要发扬这种精神,就必须要敬重、褒奖每一位见义勇为者,不管他是谁,只要他见义勇为,就要实事求是地予以表彰与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弘扬正气,遏制犯罪,才能有更多的见义勇为者涌现。
从江西省贵溪市不让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者申报荣誉称号看,现行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制度是有瑕疵的,相关部门人员的思想是落伍的。对此必须纠正。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不断完善见义勇为的各项保障机制,对他们不仅要给予经济补偿,物质奖励,还要进行必要的精神鼓励、心理安慰,特别是莫以“前科”论英雄,要敬重、理解、包容每一位见义勇为者,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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