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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准入限制基础上市场监管体系必须改变

(2005-11-28 20:35:10)
分类: 经济观察
在中国的典当业这一“准金融行业”的管理上,商务部曾明确表示过禁止外资经营典当业。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历来是国内的惯有操作手法,在类似的禁止准入政策下,很多企业都采取绕行的方式进入政策限制行业。

日前,香港上市公司黄河实业宣布,修订其入股内地典当公司北京顺通100%权益的方法。黄河由原来通过委任代名人直接持有顺通,改为认购顺通授予的10年期认股权,黄河以提供技术换取顺通的经济收益,认股权代价仍然为2000万元,与原来交易金额相同。对此,熟知内地法律的香港律师方和指出,目前内地并无对这种认股权及承包协议做出明文规定,但境外公司早已普遍使用这种方法参与内地一些未开放的业务。

事实上,除黄河以认股权方式进军典当业外,香港上市公司盈科保险,也于今年6月通过购买内地的生命人寿保险公司5.08亿元零息可换股票据,已变相获得入股该保险公司22.1%权益的机会。

随着金融手段的日新月异,中国大量的市场准入限制,在变化多端的收购方式下显得很无力。类似金融市场中的曲线进入市场,绕过准入限制政策,在其他市场领域也普遍存在,如汽车生产牌照、汽车企业控股权、手机生产牌照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都存在大量的曲线进入市场的案例。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中国政府普遍限制这种“绕道”的市场进入手段,这将对外商投资造成广泛的打击。而如果不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几乎没有什么作用可言。换言之,在发达的金融手段越来越多、并购手段越来越复杂的时候,原先建立在准入限制基础上的市场监管体系,必须加以改变,原先的管理思路已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和需要。

现在我们的监管体系总是担心开放之后的风险,于是简单地采取准许限制,结果反而导致形成各种灰色的、地下的市场,并成为监管真空地带。这些市场也会因为其缺乏监管与规范,波动剧烈,威胁经济发展的稳定。因此,完善监管的另一重意义即是加大市场开放,将监管的思路从准入限制,调整到准入许可的基础上来。正如我们过去所指出的一样,改革就是开放,开放就是改革。如果当前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开放的要求加以改变,最后就会成为阻碍改革的力量,也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严重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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