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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海:一个法律人的爱与忠诚

(2020-06-30 11:54:55)
分类: 我们在行动

刘家海:磨心

(《走向法治的城市规划管理》自序

 

在整理这部书稿的时候,感觉有很多话要说。当书稿整理完交给出版社以后,突然却感觉不想说话了。然而,书稿成书,依例还得写个序,这让已是知天命之年的我陷入更深的静默。


静默中,半个世纪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或清晰或模糊,蒙太奇似的在脑海里回闪。偶尔大脑清空,随意翻翻手机。有天,QQ动态“那年今日”窗口复现几年前我在老家过中秋时所发表的感言: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乡下的月光把心照亮。这才终于又勾起了我一些的感慨来。


那年中秋,月光分外皎洁。城市繁华生活的拥挤、焦虑与烦恼,被无限稀释在寂静的旷野中,远远地消散。那时,父亲还健在。家人团圆,欢喜满堂,父亲很是幸福和自豪。孙子们捧上城里带回的月饼和在乡下采摘的柚子、桂叶等到楼顶去拜月光的时候,我父亲也不像以前那样近场指点或亲自摆弄了,一个人一脸满足地坐在客厅里陶醉。感觉父亲辛苦一辈子,已经人生圆满,进入到“放下”的境界了。母亲则跟着孙子们,在旁边说着些祝福和祝愿的话。


父亲只有高小文化,对我们亦慈亦严,劳作之余有许多的欢乐,有时不怒而威。父亲豁达、坚强、智慧,对很多的事情会有超越周围人的见解。父亲的高见,有时会当众发表,有时则私下再跟我们讲。这引导着我们奋发向上的精神。母亲据说是文盲,但当年扫盲的老师说,母亲应该是读过书的。母亲年轻时在外人看来有点清高,有时像小辣椒,惹不得。我对母亲的感受更多的是柔韧、细腻,外为友邻,内为慈母。很多生活的道理都是母亲和风细雨般地给我们讲的。父母的人生所承受的痛与苦,我们未必都能了解和感同身受,但父母的爱与激励,始终滋润我的心田,使我焕发力量。


大学毕业的时候,工作分配的形势不太好,我迟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我在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思想的材料中写下了“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为党的法制事业做出应有贡献”的决心。后来老师想帮我安排留校。父亲飞鸿传书,问我“是不是懒狗寻干地睡”,不想回家乡了?“懒狗寻干地睡”是父亲把乡下的土话硬译出来的,与汉语的语法、文法似乎有些不搭配。他应该是担心我一个人留在大上海,会像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张忠良,花花世界,忘了本了。那时候还没怎么有人说“记住乡愁”这种词。这使我强烈意识到,我是男儿,要担当事业,也要担当家庭的。最后是通过学校的协调,把我往南宁市的法院分配了。到南宁后,却没有落实分配到法院,而是调剂到了市政府办公厅的法制科。后来辗转南宁市法制局、自治区政法委、南宁市规划局,成家立业,从青年单身狗变成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家长。现在已差不多是个老头了。


母亲说,儿子大了就是磨心。深以为然。这原是说在家庭关系角色的。在先后担任南宁市规划局邕宁分局、良庆分局这两个局长的20114月20193月的八年间,我发现母亲的磨心论也很切合这个中国最小最基层科长级“大官”的。这个基层小科长同样是需要上下承压,四面受力,一柱坚定,八方周全的角儿。磨心论是我理解生活与工作中许许多多困惑、困难、困境的钥匙。


我是通过竞争上岗到分局任职的。当时市委组织部的简讯通报和南宁市的媒体均以《科学量化择优才人尽其用选贤能》为题对南宁市规划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报道。我是报道中的典型之一:“通过竞岗选拔,刘家海从原来法规监察科副科长被选拔为市规划局邕宁分局局长。此前在法规监察科他就经常与基层接触,这些经验让他在基层领导岗位更加如鱼得水,他不仅把原先的扎实作风和好经验带到了新岗位,也期待着通过自身努力和强化学习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这样的背景下,我自感肩负使命,在八年规划分局长岗位的“科长”生涯中,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我选择了凡事举轻若重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这不是关乎我的面子和成绩,而是我觉得,即使是我们办的一件件小事,对群众和企业却可能也是关系他们生产、生活的大事。我想尽一切可能地避免因为我们的粗心、敷衍、失误或不公而造成他人的困扰和痛苦。我不想因为我,让父辈在他们成长、奋斗的年代曾经所受到的某些困扰和痛苦,又以某种面孔和形式降落到别人的身上。这大概也算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精神吧。


带着法治(法制)的理想与信念在最基层被认为是很有权力的规划部门工作,也是很磨心的事。


挑战和压力首先来自我的同事。客观上说,同事们没有专业学习过法律,没有经历过法庭上那种紧张、庄重、严肃的体验,也没有遭遇过那种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痛苦,对法律思维的严谨和理性缺乏认识,缺乏需求。我在法律部门之间辗转多年的工作经历,本身可能就是一种“混得不好”的官场脚注。直接从市规划局法规科到分局的出身,也没有给我带来地位上的优越性和权威性。分局的同志根据他们自己的专业和经验做工作,感觉很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为什么非要听我唠叨这也不对,那也不好呢。“寡人无疾”,谁知道你不是像《扁鹊见蔡桓公》里讲的“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早些年一位市政府的领导对法规科的地位和作用有过这样的诠释:就像医院里的水电工,跳闸了,灯泡烧了,或者水管堵了,漏水了,才会想起你。意思是说,平时没什么事,法规科是没有什么用的,真有什么大事的时候,法规科也是没有什么用的。所以,从领导的角度以法律或法制(法治)来统筹、统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并不是每一个同志都会认同这是自然而然和理所当然的事情。


挑战和压力其次来自行政的特性和惯性。传统行政部门的内外管理,基于首长负责制和办事效率的需要,不会要求像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那样严格遵循会议议决规则和法律程序的规制,而是优先强调和保障行政长官的决断权和指挥权。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和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行政权威及其临机处置才是“镇得住场”的法宝,法律和法制的具体运用看起来更多地是在善后工作中发挥作用。我们各级行政部门和领导的权责范围并不总是清晰明确和免受干预的,加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的结果与对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联系过于紧密捆绑,所以,一旦出现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被诉至法院时,行政机关为了避免败诉带来的追责后果,往往倾向于采取“权力总动员”的方式死命维护。这一特点和现象,不仅不同程度地抵消了我们在法治化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而且还导致在我们追求行政法治的过程中反而刺激行政部门强化其反法治的矛盾一面。我最近收获了十多年行政诉讼“民告官”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胜诉判决,有一位在本地级别很高的领导向我表示祝贺的时候,竟然很激动地蹦出了一句赞扬我“为民除害”的话来,让我很震惊。有时我也会想,当我们城市规划部门被状告到法院的时候,当我们败诉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有人喝彩,甚至放鞭炮庆祝法院“为民除害”呢?


挑战和压力还来自我自身。老实说,我的法治理想信念并非那么始终如一地坚定不移。有时候确实觉得太基层了,各方面的情况和条件都很局限,很多事情都是事倍功半,作用有限,会反问自己:“是否应该如此坚持?”特别是在处理涉及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事务时,有时不但吃力不讨好,还无端惹上一身骚,只有来自多方的责难、责备,没有理解和支持,在都市的车水马龙和灯火繁华中陷入深深的迷茫和莫名的孤独,我会拷问自己:“还能扛得住吗?”很多时候,我是靠在读“毛选”和“邓选”中获得坚持的力量,理解磨心的定位和价值,警惕“懒狗寻干地睡”的德性上身。一位清华大学法律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学曾问我,你自己打了那么多告政府部门的官司,又在政府部门里当局长,会不会有点人格分裂?我定神细想过之后对他说,不会。因为这种经历不仅使我更能够换位思考,而且还能帮助我超脱到自己的职位和有限职权之上去思考和作为,反而有从法律的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成就感。


以我工作以后的体验和理解,法制或法治不是独立的一项事业,更不是某种专项的工作,而是国家或社会管理与治理的基础、基本方法,同时也是一种理想或信念。本书精选收录的我在邕宁、良庆的这八年规划分局长岗位上工作和管理中的学习发言、会议讲话、思考文章,明线是推动以人才成长和规划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事业发展型分局的建设,在工作和管理上努力实现从项目论到方法论的转变和从业务论到政务论的转变;暗线则实际上可以说就是我将法治的理念运用到分局工作和管理当中进行实践和试验的过程。本书所记录的实践和思考虽远非城市规划管理的全貌,但心明眼亮者,管见亦足以观全貌、知全貌了。法治实验之于我,是坚守信念、夯实基础、练熟方法三者的统一。法治之于我的同事,收获与进步,因人而异。体制内外的领导、朋友,对我则有褒有贬。


如果将时间尺度放大到我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近三十年的岁月里,法治(法制)的理想似乎并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幸福,反而还错过和失去一些重要的进步或发展的机会。然而,理想的信念带给了我为美好生活奋斗的决心,带给了我克服困难的勇气,带给了我战胜逆境和超越自我的柔情。随着自己阅历的增长,看着后生一辈的成长,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并不因此而少一点。这一轮机构改革,南宁市的规划局机构被撤并了,我这个规划分局的局长也成了“末代局长”,然后就转岗了。但是,我依然相信,城市规划事业依然还在可持续发展,法治也依然走在进步的路上。


而今后的我,依然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然会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星汉灿烂,照耀宇宙的,是恒星。温暖人间的,是太阳的光和热。始终照亮我心的,是爱与忠诚。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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