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支持汪峰,商业演出翻唱别人的歌曲要付版费

(2011-02-12 10:45:23)
标签:

青春美少女

旭日阳刚

汪峰

版权

音乐著作权

娱乐

翻唱

   1月16日,我们的2011年世界巡演北京站在北京中戏剧场开唱,演唱会上我们也翻唱了童安格《不必太在意》陈升《把悲伤留给自己》凤飞飞《潇洒地走》谷村新司的《星》等几首歌曲,为了取得这几首歌曲我们演唱会的使用权,公司特别派人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做了登记,并缴费5500元作为1月16日这一场演唱会的这几首歌曲一次使用权。

   其实也有很多朋友提醒我们,现在内地音乐版权监督不严,没必要花这些钱购买翻唱版权,就是我们演唱会上唱了也不会有人去查,听了他们的话我们当时也曾想放弃去购买版权,但是后来我们想到:我们作为歌手,自己都不遵守圈里的规矩,能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吗?另外,这些歌曲也都是词曲创作者的心血之作,我们既然喜欢这些歌曲,我们又怎么能不付一文钱而坦然翻唱呢?所以我们还是按规矩去音乐著作权协会做了登记,并且在节目单上注明我们演唱会上所有歌曲都取得了版权。公司最近要出版演唱会的DVD,我们还是要按照规定再去音乐著作权协会取得这几首翻唱歌曲的出版权。

  旭日阳刚现在已经不是简单意义的翻唱了,他们可以说春晚后已经成为专业歌手,他们在商业演出中演唱别人的作品必须取得版权拥有者授权的歌曲使用权,而且如果版权拥有者不同意翻唱,他们是不可以在商业演出中翻唱的。版权拥有者也可以给自己的作品定价,比如汪峰,他可以把自己的《春天里》这首歌定一个价钱,他可以定价1万,即谁翻唱一次《春天里》必须付给汪峰1万元,这个要求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汪峰和音乐著作权协会商量并达成一致,否则这首《春天里》如果在没有汪峰特别要求下,别人翻唱一次使用费交给音乐著作权协会500-1000元左右的版权费即可以唱。

 

支持汪峰,商业演出翻唱别人的歌曲要付版费
                         节目单下方我们注明了翻唱歌曲已经获得使用权

 

 

              我们翻唱的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已取得演唱权

 

 

                我们翻唱的谷村新司的《星》,已取得了演唱权

 

 

           我们翻唱的凤飞飞的《潇洒地走》已经取得演唱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