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某些不要脸的造假者
1)你们演出用我们的带子对口型,我们已经全程录制了,其中有2场,一场是辽宁的,还有一场就是格尔木的。
2)并不是你有商标你就有权利演出,你看了最近的新闻吧,高原红中有2个女孩子离开四川来北京重组演出,而且还注册了"高原红”商标,结果一样是败诉。还有“西域刀郎”也败诉了,难道你注册了“SHE”的商标就能以“SHE”演出?你注册了“中央电视台”你就可以播“新闻联播”吗?除非你是法盲,或者是没文化,或者弱智。
3)请你知道打官司的程序,我们是先起诉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会起诉你的,格尔木新时代公司刘培军已经多次给我公司来电道歉,而且态度诚恳,瀚海集团也来电表示可以弥补一些我们的损失,我们公司正在商量何时正式起诉这两家公司,但是格尔木文化局和消费者协会已经接到歌迷的投诉,他们将按规矩进行调查。
4)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告诉我们,假冒的“青春美少女”在当地演出后,给他们已经造成困扰,他们均在电话里大骂造假者。
5)希望你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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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判决 真“高原红”获赔20万
历经三年,负气出走的“高原红”原成员日前收到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的判决书。要求泽旺娜姆、尕让卓玛成立的“阿佳"高原红”立即停止在演唱服务及宣传中使用包含“高原红”的名称,从涉案网站宣传中删除侵权行为中包含的“高原红”文字,并赔偿“高原红”组合拥有机构经济损失20万元。据悉,这是继“刀郎官司”后,我国演艺圈又一起品牌侵权案,更是中国演艺界首例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
昨日下午,“高原红”组合四姐妹与九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汪斌非常兴奋地把判决书拿给蓉城媒体。据介绍,“高原红”组合组建于2001年,九寨文化传播公司对其进行一年多的打造后,参加中国西部民歌电视大赛一举夺得铜奖,该组合迅速在演艺圈中扬名。2003年7月,第一批“高原红”主要成员泽旺娜姆、尕让卓玛因个人原因离开九寨沟到北京发展,不仅用“阿佳"高原红”的名称参加商演,还在官方网站上称自己是正宗“高原红”。2003年底,九寨文化传播公司一纸诉状将“阿佳"高原红”告上法庭。
历经三年,四处取证,为官司操碎了心,昨日,胜诉方“高原红”组合的权利人汪斌说:“我们其实并不愿与她们对簿公堂,只是希望通过这一侵权案,对她们的幕后操作者敲响警钟,维护演艺圈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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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之争尘埃落定 西域刀郎侵权赔偿74万元
一度在娱乐圈内备受关注的“刀郎”与“西域刀郎”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有了结果。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定,“西域刀郎”侵权成立,飞乐影视制品公司、潘晓峰(“西域刀郎”)立即停止制作、发行包装、装潢与罗林(“刀郎”)专辑《2002年的第一场雪》相似的潘晓峰专辑《2004年寻找玛依拉》,另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74万元。
2003年底至2004年初,《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歌曲专辑CD光盘(即罗林专辑)出版发行,该专辑收录了歌手罗林以“刀郎”作为艺名演唱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等12首歌曲。2004年6月,收录有歌手潘晓峰演唱歌曲的名为《西域刀郎———2004年寻找玛依拉》CD光盘专辑(简称潘晓峰专辑)出版发行。之后,“刀郎”及其公司广东大圣文化传播公司在上海、浙江等25个省、市、自治区购买了罗林专辑和潘晓峰专辑。所开具的80余张发票中,有3张将潘晓峰专辑写为“西域刀郎”或“刀郎(西域)寻找玛依拉”,其余多未将“刀郎”和“西域刀郎”明确分开。
一中院审理认为,收录有罗林演唱歌曲的罗林专辑早于潘晓峰专辑推向公众,罗林以“刀郎”为演唱者艺名,在专辑中收录多首民族风格歌曲,突出表现了西北民族的曲风特点,“刀郎”作为罗林的署名已经具有相当的认知度。“刀郎”一词不仅带有原有含义而且兼具“演唱者罗林”的特定署名含义。
潘晓峰专辑晚于罗林专辑推向市场,该专辑中无罗林演唱的歌曲作品,但却收录与罗林专辑曲风近似的歌曲、配以近似的雪域背景。尤其在其专辑包装上标示演唱者潘晓峰“西域刀郎”艺名时,弱化使用“西域”,突出放大“刀郎”,其结果是对罗林“刀郎”艺名的使用和演唱者身份的假冒,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侵犯了罗林的作品署名权和表演者权,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71万元。
因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的行为是对罗林署名权和演唱者权利的侵权假冒,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赔偿后果应当限于罗林个人经济损失的范围,而一审判决依据飞乐影视制品公司发行潘晓峰专辑数量以及版权费用确定其应当支付的赔偿数额偏高,所以一中院予以纠正,确定赔偿数额为3万元。
2003年底至2004年初,《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歌曲专辑CD光盘(即罗林专辑)出版发行,该专辑收录了歌手罗林以“刀郎”作为艺名演唱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等12首歌曲。2004年6月,收录有歌手潘晓峰演唱歌曲的名为《西域刀郎———2004年寻找玛依拉》CD光盘专辑(简称潘晓峰专辑)出版发行。之后,“刀郎”及其公司广东大圣文化传播公司在上海、浙江等25个省、市、自治区购买了罗林专辑和潘晓峰专辑。所开具的80余张发票中,有3张将潘晓峰专辑写为“西域刀郎”或“刀郎(西域)寻找玛依拉”,其余多未将“刀郎”和“西域刀郎”明确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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