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地震演习引发的群体恐慌
丛心开史
今日凌晨三点左右,在太原、晋中、长治、晋城等地发生地震的消息相继传开,导致各市人民半夜从家里跑到街头、公园躲避灾难。上午,山西地震局发布公告:今日凌晨,太原、晋中、长治、晋城等地市民传播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谣言,请大家不要信传。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2月21日人民网)
因为信息源存在偏差,经过以讹传讹造成社会恐慌的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从贵州瓮安事件,到云南胶农事件,从湖北石首事件,到河南杞县群众集体逃离事件,每一起事件,无不引发社会恐慌,无不耗费大量社会成本,以填补因信心公开迟滞而制造的亏空。
仅以河南杞县事件为例,2009年6月初,杞县辐照厂发生事故,很快就满城皆知,起初大家心里虽然不安,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逃离了杞县,不久就返回来。用当地群众的话说,“本来民众对政府还是比较信任的,所以一开始,谣言并没有市场。”
直到6月中旬辐照厂内的货物自燃引发大火后,大部分杞县人才开始害怕起来。“辐射外泄”、“断子绝孙”、“核爆炸”,诸如此类的传言猜测不胫而走,像阴霾一样弥漫在群众心头,于是新版“杞人忧天”开始由少数人的避祸变成了大规模的群体逃离。
杞县辐照事件一发不可收拾,虽说中间也有政府部门出面辟谣,但显然已经远远落后于传言的脚步,就如群众抱怨的:“人们都等着政府开口呢,谁知等了一个月,政府一直沉默。”也就是说,权威的声音沉默哑然,结果必然会使谣言、传言愈演愈烈。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灾难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悬在头上时,一般人往往会采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处事原则,亦步亦趋地跟着谣言、传言被动地走下去,因为那起码要比无动于衷,坐以待毙强得多。由此看来,山西地震局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真相,对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朝恶化的趋势蔓延,是积极而凑效的。
这也说明,对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传言谣言,有关部门运用什么样的处置方式,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事件的进程结果和性质。如果从一开始处置方式就积极妥当,而且信息做到及时公开,那么群众利益就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反之,处置失当,蒙蔽视听,即便是无风起浪的传言谣言,也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
如今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传播渠道空前通畅,一句留言,一个跟帖,一个短信,一张照片,都可能引发一场轩然大波。信息带来丰富多彩的视听享受后,也必然会给信息鉴别,信息匡正带来空前的压力。这不仅需要普通民众增强辨伪存真的能力,同时也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信息发布责任,让民众在利益受到不明信息挑战时,能够第一时间听到来自官方的权威声音。这是考验政府应急能力现实的和持久的挑战。
主张政府部门担负起信息的发布主要责任,而不寄厚望于民众个体来鉴别信息的真伪,还在于,政府部门有能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庞大的信息搜集加工处理辨别能力,这种政府与民众个体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客观的,也是需要得到正视和正确对待的。回到山西地震传闻的话题上,如果有关部门在地震演习之前就将真实的消息发布出去,我想,谣言也不至于在太原、晋中、长治、晋城相继传开,有关部门也不必在地震传言四起后,才亡羊补牢。
作者,管子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