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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成被告折射社会信任危机

(2009-11-26 23:22:38)
标签:

捡钱

被告

原告

周继伟

江苏

淮安市

淮阴区

周翠兰

丛心开史

杂谈

  捡钱成被告折射社会信任危机
 

                  丛心开史

    捡钱成被告折射社会信任危机

      人人都应怀有感恩的心

  59岁的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扬子晚报》11月26日)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还有,那屡见不鲜的“捡钱成被告”的报道。显而易见,捡钱反而成为被告,这样的事儿让人百感交集,心里颇不是滋味。新闻得到了舆论的强烈共鸣,很多人都在慨叹:这年头,我们还敢拾金不昧吗?

    失主似是有些不讲人情,竟然将捡钱并归还自己的豆饼老太告上法庭,但反过来说,在有了纠纷之后,失主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有何不可?因此就指摘其道德品质恶劣,显然有失公允。

    豆饼老太捡钱成被告——如此,不外乎有三种可能:其一,失主涉嫌讹诈;其二,豆饼老太或者旁观者(不能排除串通)侵占了6500元;其三,失主散落的钱并非掉在一处、并非被一人捡到。实话实说,从报道的情况来看,笔者觉得,第三种可能是最大的。首先失主当晚“吃饭唱歌”至深夜,其次,8200元和1700元差异巨大,无论是豆饼老太还是旁观者,搞错的可能性太小。可双方却都没有去想这第三种可能,各执一词争执不休直至闹上法庭——或者,并不是道德遭遇了不道德,而是一种“尴尬的误会”,从一个侧面反衬出信任精神的缺失。

    当然,不能否认不道德讹诈或者不道德侵占的存在,究竟真相如何还需要警方的调查。但是,回头来剖析诸多“捡钱有风险”的实例,我们不难发现,“捡钱的风险”其实与道德无关,投影出的不是道德的沦落而恰恰是信任危机。11月26日的《重庆晚报》报道的另外一则新闻堪可例证:发现地上有一扎捆绑整齐的万元现金时,低保人员陈光德选择用脚踩住的方式等待失主,以示自己未对巨款打过歪主意。然而,失主不领这个情:只顾数钱是否少了,始终不说谢字,其间还用怀疑眼光盯老陈,并质问:“我那另外一万块钱在哪里?”——很快,失主从自己衣兜找到另外那一万元现金…… 

    世界那么大,人心却那么小。当前,不管我们承认还是不承认,信任危机都在干预着我们的生活。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变得充满了戾气,普遍地不能互相信任,而体现在“捡钱”上的纠纷和官司,不过是一种缩影罢了。所以,面对“捡钱成被告”事件,最该反省的不是道德,而是自私浮躁的人心。

 作者陈一舟,本报评论供稿人,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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