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监督才能防止官员忽悠
丛心开史
11月10日—12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将对广州市2007、2008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广州市遂将主管副市长徐志彪的述职报告挂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一周。在自评分说明中,徐志彪给自己这两年的工作成绩都打了98分,仅在“领导与管理”这一栏目中给自己扣了2分。(11月5日《南方日报》)
98分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按照百分制衡量,这是个仅差2分就接近百分百完美的分数,如果以优良可差作为评分依据,毫无疑问是要被划入优秀的档次。据此观诸徐志彪为自己工作成绩打下的多个高分,完全可以看得出,他对自己两年治下的教育工作是相当满意的。如若不是还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古训,凭这位副市长信心满满的底气,他给自己“打造”成足金完人,也未可知。
倘若换位思考,徐副市长所为并不是不可以理解,不日将有组织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前来考核,自我评价项目极可能会成为考核的要件,而自评高分的意义,不光体现在对自我价值的高度认定上,还可能为考核赢得非常不错的第一印象,退一万步讲,起码比自贬身价要有优势。更何况,在群众评议尚未充分纳入官员考核体系的现实语境下,这么做也几乎不存在任何被问责的风险。
然而,述职报告在网上公示的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了民主监督的权重,这让以往屡试不爽的官员自我评价变得不再轻松。最明显的,那些好大喜功、自吹自擂的不实之词,自然无法躲避舆论和民意的口诛笔伐,一切自卖自夸的谎言也终将原形毕露。更有甚者,文过饰非的自我鉴定极有可能会弄巧成拙,成为被问责的导火索,并由此牵连出其他一些是是非非来。
其实,这正是信息公开民主监督职能的优势所在。具体到官员政绩的考核体系中,所带来的可资借鉴之处,就是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脱节现象,告别干部考核流于形式的做法,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考”官新模式,扩大考核民主和增加透明度,通过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倒逼”干部抓大事、干实事、做群众满意的事。特别是,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权重,运用“民意”指挥棒,引导干部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真心诚意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而不是做靠嘴皮子欺上瞒下的官老爷。
其实,这个道理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有异曲同工之妙。换言之,和当年武则天留话要立无字碑的做法合乎同一个逻辑——功过是非任评说,就是不能由着官员自说自话瞎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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