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智勇为是善待生命的最优选择
丛心开史
5日,广东南雄市一女生不小心掉到水库里,四名高中男生伸手施救,女生最终脱险,但四名高中男生不幸遇难。据了解,这四名男学生均不熟水性。他们见义勇为的事迹博得赞颂的同时,也在网上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冒险救人,这种泥菩萨过江式的做法,应该引起理性的反思。(10月8日《成都商报》)
曾几何时,“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这些耳熟能详的褒义词汇,影响了几代人的价值观,建造了几代人的精神丰碑。它考量着人性的伟大与渺小,划拨开美德与缺德的道德界限。在这种泾渭分明的评判模式面前,见义勇为被打造成一副须仰视才见的崇高形象,而冷血麻木则成了见义不为者渺小的代名词。高大者如张华,1982年7月11日,为救不慎落入池中的老农,大学生张华跳下粪池,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张华被授予烈士称号,成为见义勇为的楷模。渺小者如上海大学学生范司(化名),2007年,他在在该校的一个论坛上向一名被盗女子道歉,为自己眼看小偷行窃得逞而没有上前制止的行为忏悔,并承受如潮的谴责。
何以至此?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标准自然无法回避。一直以来,我们总是在非黑即白的评判尺度之下,武断地定义着崇高与渺小,毫不理会现场情境如何、不在意是不是身体力行,不计算救人的代价与成本,只是一味地用问行不问心的直接了当方式,将见义勇为划归崇高之类,将见义无为打入口诛笔伐的万丈深渊。
所以,广东南雄市的四名高中男生为救助落水女生奋不顾身的行为,毫无疑问,会被该标准定义为用生命谱写了见义勇为的壮歌,是舍己为人的精神典范。在此,我愿意因循传统认知,对这四名高中男生表达敬意,但同时也想对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见义勇为表达一己之见。
“见义勇为”,为与不为?如何为?这是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然而争来论去的交锋,并没有切实改变传统的认知格局,直至今日,见义勇为无论是在舆论引导还是意识流向上,仍然占据压倒性的优势,使得见智勇为,自卫自护等以生命为本位的观念相形见绌,让见义勇为成为生命成本、社会成本的竞赛,这理应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以为,这种不惜代价、不计成本的冒险,其实并非在光大见义勇为,而是对见义勇为的片面化解读,盲目化的误导。
记得一位哲学大师说过,“生命本身是一张空白的画布,随便你在上面怎么画;你可以将痛苦画上去,也可以将完美的幸福画上去。”
其实,痛苦并非必然的结果,幸福亦非遥不可及,全看你用什么态度去涂画。对待见义勇为,这种辩证的观念何尝不是一种行动良方——在对待为与不为的问题上,既要救生命于危难,又不以无谓牺牲生命成本、耗费社会成本为代价,岂不是尊重生命、善待生命的双优选择。
要强调的是,这绝非看客心态,而是对见智勇为、自卫自护的理性呼唤。
作者古力新为本报评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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