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大副校长陆杰荣身陷剽窃门
丛心开史
昨日,有报道称,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涉嫌抄袭。
报道中表示,在国内哲学界权威学术期刊《哲学研究》上,署名“陆杰荣、杨伦”的文章《何谓“理论”?》涉嫌抄袭自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的一篇讲稿《什么是理论(Theory)?》。其中陆杰荣系辽宁大学副校长,杨伦为北师大在读博士。
《何谓“理论”?》一文中发表在2009年4月的《哲学研究》第81页至87页上。王凌云经过比对后发现,全文除了将他写的《什么是理论(Theory)?》开头和结尾部分稍微修改、添加一些句子,并在某些句子上稍作局部修改之外,
80%以上内容抄袭自他的文章。
辽宁大学副校长卷入抄袭风波
抄袭者、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杨伦已经承认自己是抄袭者,他同时用明确的语言和行动,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陆杰荣和此事无关。
但作为已经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要想摆脱事情的影响,很难很难。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之后,人们更加关心的是,我们的学术制度能否彻底摆脱“抄袭”的恶名。
希望陆杰荣能公开道歉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
王凌云希望两人都能公开道歉,现在杨伦已经与他联系并道歉,明天他还会在报纸上公开发表道歉。但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接到陆杰荣与他的任何联系,“我希望他也能对此事有回应,能公开道歉。”
王凌云说,在这件事情上,陆杰荣并不负主要责任,是他的学生杨伦将论文发给他并求他署名,“但我还是认为道歉是他必须做的。”
另外,他希望两名当事人在所刊发的《哲学研究》杂志刊登侵权声明,说明原作者,“毕竟《哲学研究》是国内哲学界权威学术期刊,影响非常大。”
再有,他还要求两人给予他一定的经济赔偿,对于数额,他说:“只要有诚意,表示一下就可以,到时可以协商。”不过他说,从他们学校来说,在《哲学研究》杂志刊登论文,学校至少会奖励1万元,所以他要求的赔偿额在1到2万元之间。
他说,学生为方便在一些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署上知名学者的名字,在学界并非个案,况且“挂名者”也能依靠论文数量较多,得到评优晋级、争取课题等机会,即所谓“双赢”。对杨伦在毕业的压力下抄袭论文发表,他能理解,对陆杰荣来说,学生求他,他同意挂名这样的行为不赞同,但也能理解。
“我不想妨碍他们的前途和事业,但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还是会要回来。另外,也不要让辽宁大学和云南大学受到影响,毕竟这只是个人之间的纠纷。”
文章为学生求老师署名
昨日下午,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王山说,学校在看到相关报道后,已向陆杰荣本人进行了了解,论文涉嫌抄袭报道后,陆杰荣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学生进行了确认。杨伦承认,该文章是自己几年前从网络上下载的。
王山认为,这一事件属于学生“拉大旗作虎皮”,可能源于一些高校要求学生必须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等压力。陆杰荣并非事件直接责任人,但存在一定“失查”责任,学校将针对此事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太高级了 肯定瞒不住
昨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杨伦承认了自己抄袭行为。
杨伦现在是北京师范大学3年级博士生,如果想毕业并获得学位,学校要求有科研成果,“要有论文发表”。
几个月前,从未有论文发表的杨伦决定从网上找一些东西,他找了一个网名为“一行”的网友写的一篇文章,用了大概两周时间,以这篇文章为主体,结合论文需要,“改造”成一篇论文。
改完之后,杨伦把这篇文章传给了自己的硕士生导师,“我一个小博士生,谁会用我的文章?”
杨伦把这篇文章投给了两份杂志,都是国内哲学界的核心期刊,一个是《哲学研究》,另一个则是《理论界》。
(核心期刊的意思是,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教学科研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等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等级别。)
杨伦自己对所投文章也并未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大约一周前,《哲学研究》今年第四期突然刊发了他的“文章”——《何谓“理论”?》署名分别是陆杰荣、杨伦。
看到文章发表,杨伦第一反应并不是高兴,而是觉得麻烦大了。“太高级了,肯定瞒不住。”他马上开始找网名为“一行”的真正作者。
抄袭者杨伦已失去博士学位
他与网名为“一行”的云南大学教授王凌云取得联系,并向王凌云提出,自己愿意道歉,请求原谅。
当然,杨伦还把这一消息告诉了陆杰荣。“老师肯定是说了我一顿,然后让我和作者沟通,妥善处理,公开道歉。”但当杨伦和王凌云沟通时,王凌云告诉杨伦,已经有媒体采访了此事,并于昨日见报。
昨天上午开始,随着报道在网络上的迅速流传,开始有媒体记者找到杨伦甚至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杨伦的博士生导师和学校向杨伦了解了事情经过。已经告诉杨伦,“学位肯定没了”。
杨伦就自己抄袭一事的说明(本报有删节)
《哲学研究》杂志2009年第4期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是我的一篇抄袭之作。
本人慎重对此事做出如下声明:
第一
发表文章的初衷是急于完成学校对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以求按期顺利毕业。
第二向陆杰荣教授致歉,因为他在整个事件中并不知情,直到前天晚上才得知此事。我在投稿之前并未征得陆杰荣老师的同意,就擅自以他的名义发表文章,这是不负责的。
第三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主动与王凌云老师联系,承认抄袭事实,并向他深表歉意,同时表示愿意接受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东方早报在发表报道之前,并未与我联系确认事实;同时,他们在未经陆杰荣教授同意的情况下,在报道中附加了根据陆杰荣教授照片所作的肖像漫画。
报道标题也以辽宁大学副校长之名为主,这样写并不客观。因为文章的抄袭、修改、投发、署名均是本人一人所为,与他人无关。
杨 伦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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