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分配规则是不是潜规则?
丛心开史
中央电视台5月10日报道,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始至今已收取8000万元的卡拉OK版权费,但很多歌手至今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5月12日电
针对版权费分配的质疑,“音集协”在其网站发表正式声明进行回应。声明指个别媒体的报道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声明表示,目前,该协会成立后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音集协这番解释,再一次引来网上哗然,紧接着是一片指责与质疑之声。“50%的费用都被当做管理费”,这样的解释尤其成为网友声讨的焦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费上限规定是费用总和的20%,音集协用了二倍半于最高管理费的巨额资金管理吹来弹唱;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一家负责收费的“天合公司”,不仅自我否定了当初似乎只为维护著作权人版权的正义面目,而且彻底显露出版权部门收取卡拉OK版权费基于部门利益的攫利性质。其中有无猫腻,会说的总不如会听的。
音集协对于迟迟没有分配所收费用,推出的第二个解释同样耐人寻味。 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全体会员大会是个什么概念,显然很模糊,全体会员是说目前已经入会的会员,还是将来羊拉粪一样陆续加入的会员呢,按照音集协的不挨鞭子不拉套的行动特性分析,后一种猜测明显正中其下怀。不过,这种解释显然是在敷衍塞责,为无理无知想法设法寻找开脱之词。 很容易被正义的追问逼到哑口无言:收钱的时候为什么想收就收,授命于中介结构代收费用的时候干嘛不需要开会商讨,怎么地一轮到分钱的时候就拉出制度拉出组织来了?岂不是以双重标准污蔑大众的智商?
“音集协”没有潜规则,就给出了信服的理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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