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孝之名炒作是赔本的买卖
丛心开史
印象中,歌手戴娆就是朵寂寞开无主的小花,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多年来,人们似乎已习惯那个不愿抢镜头、不谙占版面的淑静形象,以至于当“戴娆被父亲起诉要赡养费”的爆料席卷各大小媒体时,人们的反应更多的是莫名的惊讶。
接下来的反应则或多或少带有责问、质疑的语气:“戴娆也开始玩炒作了吗?而且还动用‘不孝’这把双刃剑,难道是要做拼死一博?……”疑团笼罩,波诡云谲,质疑声起,其间振聋发聩地回荡着那则始发新闻的爆炸声。http://entimg.acnow.net/UpFile/2006/8-1/U1817P28T3D1181539F329DT20060801155320.jpg
原发新闻
某媒体转述戴娆父亲厉先生生的话,说他生活无着,可戴娆置之不理。历先生还爆料,戴娆是他与前妻戴女士所生的独生女,1980年,二人离婚,戴娆由母亲抚养。至于这则新闻的诞出,厉先生的解释为:“现在,自己身体状况十分不好、生活困难,所以要求女儿戴娆尽义务赡养他,每月支付1500元。因为很难找到与戴娆直接对话的机会,发短信也不回,所以才起诉。”
戴娆父亲说没说谎?
如果戴娆父亲的话没有掺假注水,而如报料所言他与戴娆母亲离婚后从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这个事实,那么似乎有理由相信,这个爹实在是被生活逼得没辙,才厚着脸皮找女儿讨要赡养费。谁知道女儿竟然置之不理,当爹的恼羞成怒,才为此哗众一博。
不过顺着戴父离婚后从未尽过抚养女儿义务这条线分析,他的做法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因为对父亲角色多年的失职心存愧疚,积久成患,而在老迈之年良心发现,为助女儿重振声威,而和女儿合作演一场双簧苦肉计,以此达到名利双收、一举两得的目的,也未必不可能。
拿孝心炒作的得与失
娱乐圈里水深火热,圈里的故事也悲欢也离合,恰如戴娆本人所唱的那首歌
《故事就是故事》:
我听爷爷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里有好人也有坏人
故事里有好事也有坏事
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里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
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
故事里的事也许是已真实
故事里的事许是从来没有的事
其实故事本来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http://www.ihols.com.cn/upload/2006-9-12/200691250750281.jpg
不错,故事就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娱乐圈里的故事形形色色,父亲告女儿的有,老子捧儿子的有,父债子还的有,母债女背的有,此外还有纠缠不清罗圈套罗圈的情债、孽债、三角债,等等等等,数也数不清。这些东东,若放在平民百姓身上,就是整天介敲锣打鼓地喧嚷,也未必能声名大噪。但是名人就不同,他们芝绿麻绿豆大的事都是报料,一经渲染,都会制造出冷灰里蹦出烫栗子的奇特效果。
正因如此,我们就常见那些没(名)气或过气的星星们挖空心思热炒的“烦”事种种。明明活的好好的,非得有鼻子有眼造谣咒自己死了,明明顶多是个一成新的老豆角子,却装纯冲嫩说自己二八豆蔻,一朵鲜花还没插过牛粪。明明昨晚还和新一茬的男朋友享雨水之欢呢,第二天早上就哄嚷说两个人红缘散尽,分道扬镳。呵呵,炒作的天空里,谁能辨得清,究竟哪片云彩有晴,哪片云彩有雨呢?阿庆嫂唱的好,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炒家最擅长的就是嘴上功夫。
不过,我倒闻所未闻拿“不孝”的恶名做筹码炒作的故事,因为在中国这个长幼尊卑观念极盛的国度里,不孝是最为人所不容忍的忤逆之行,是要被套上道德伦理法律舆论多重枷锁的,所以,很少有星或者万们敢打此主意,做炒作名气的试金石。除非他抱定了“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邪念。
拿不孝炒作是赔本的买卖
百善孝为先,戴娆不至于蠢到拿自己的道德素质开涮的地步,她该晓得唾沫星子能淹死人、不孝恶名甚至比跳进粪坑还埋汰的道理。退一万步讲,倘若戴娆真的是拿不孝来做爆炒名气的底料,那么最好立马收手,因为那绝对是桩赔本的买卖,即使没炒炸锅,最终也会把自己的前途给折进去。
当然了,戴娆的父亲也不要因为讨几个生活费而给女儿戴上忤逆不孝的大帽子。血毕竟浓于水,父亲与女儿间,还有什么样的仇怨不能化解呢?
还要说的是,“戴娆被父亲起诉要赡养费”归根结蒂也当属故事的范畴,谁是故事里的好人,谁是坏人?这故事是好事,还是坏事?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事里有多少非非是是?那都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只属于戴娆家人自己该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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