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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博偶感
(2007-06-27 10:19:22)
博友的文章,我读了,有那么两篇,印象至深。一篇:女警以身试毒挽救吸毒男友,自己也沦为瘾君子。另一篇:某顾客到超市购物,开票时竟要求开具慈善总会的名头,而他买的那些货却无论咋牵强也难和慈善扯上关系。
前文出自《中国公安第一博客》,上了今天的博客头条。后者,是我的好友慧心之作。前些天,我和她还发生点误会,当然,责任在我。
读两篇文章,初觉,一个吸毒,一个中饱私囊,似乎没有什么太大联系。想两篇文章,则越发觉得不那么简单。表面看似无关的两件事,“打包”考量,实际上暗含潜在的同性,概而言之,原罪,而非救赎。贪念,而非善意,自私,而非公心。
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公职人员。
正是他们特殊的身份,极易引人生发很多感慨:他们怎么了?又怎么敢冒着足以淹死自己的唾沫星子,去做与“公务”离谱到相悖的罪事?
这个问题,也许沈阳市消防局原政委罗义江能回答。但是找到他,是要费一番周折的。你得提前预约,直至拿到监狱管理局的批条才行。因为,就在这个月,法院判了他11年,说贪污受贿了,钱不少。
罗义江在法庭上就解释问题,不停地,说没有贪污受贿,怎么就判了。但法律没相信他,证据最终让他不得不乖乖闭嘴。
其实,谁都知道,无论是女警察,还是那个开票子往兜里揣钱的,亦或是罗义江,身为公职人员,他们的所作所为,被抓着的,没被抓到的,都无一例外地影响到公众对公职人员的信任,而这种人越多,缺失的裂口就越大,弥合起来就会越难。
看来,有必要给牢里的,还有牢外已伸手但还没被擒的人提个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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