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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烟世俗里的我

(2007-08-30 07:52:41)
标签:

职场/励志

    首先强调我不是名人,伟人,更不是圣人,神人,我是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人,一个和所有生灵一样,有着七情六欲的男子。在世俗中,我喜欢红尘的生活。世俗之所以为世俗,应是有这世间芸芸俗人,才有了这世俗。众生万象,皆容纳于这个尘世中。人的心永远都不可能大于尘世。因此,人的心装不了很多事物。装了太多的心,若未学会看透世事,那心将不成为心,而成为一种负累。沉重的压在人肩上,艰难的一步步前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世俗了。也有可能,我的骨子里本来一直就是世俗的,但只是在装着文雅。我的文雅总是装不像,于是,愕然回首,突然感觉得自己应该鄙视自己,附庸风雅:呸!俗人。别人说我:高处不胜寒或清高于上青天,在外面总能处处团锦,耳鬓厮磨中总是许多高雅的名称号别:老师、教授、经理、吕总,顾问,专家、诗人、作家云云,全让我汗颜,我就是我,我可不喜欢神坛的风景,我也不配神坛的魔杖。我是一个“文氓”我一个是世俗。虽然有时眯起眼,轻挑眼角,一幅高深莫测,其实心里空着的地已经很少了,饮食男女,名声尊严,多一点的是隐忍和承受,少一点的是清高与自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敢说刀光剑影、烟熏火燎中心地还有几分真颜色?但我敢说,人生在世,各自怀着心事行色匆匆,这就是生计,停下来的只是寻找方向时变调的插曲。一群红男绿女的怪异和俏丽能让我看见真实,人性、回归、贪婪和卑微,能看见虚伪,名利、人格。

    虽然我猜不透为什么我是世俗的,冥思了又苦想,终没有确定的标准答案。如果从我的行为和举止上看,虽然我还没像格调人物那样,满大街地裸奔,并美名曰行为艺术,可我的一抬手、一投足多少也搀杂些斯文,也许我是不带两副眼镜的人,而归咎于世俗范围内的事情内,可能是在我言语上,这点我挺认同的,但在关键时候和关键场合,我也会脱口而出一定字数的粗话,但仅仅是无感应地非发自内心的。

    人说“钱最俗”,而我恰恰又喜欢钱。我需要吃饭,需要穿衣,就算我不娱乐,但仅凭吃饭和穿衣就需要钱。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得向他要,不然,我连裸奔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没钱洗澡,身上太脏。看见地上掉了钱,我得弯腰捡起来,一分钱也是钱。我喜欢钱,但没把钱当成自己的命,经过测试,我暂时还不是守财奴,最多算是“对钱有深厚感情”。

    值得我对某些事存在深刻疑问的,就是我有时也看《快乐男生》或《超女》之类,要是俗的话,估计这事可能俗点。还能和世俗沾上边的,大概要算我对娱乐新闻的偏好。如果需要重点说明的话,其实是我对娱乐绯闻的偏好。说不出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世俗的眼光总是盯着娱乐绯闻,我觉得绯闻里面全是乐趣。至于为什么会有绯闻或者说为什么绯闻里有乐趣,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我严肃认真地以为:这个世界需要绯闻,它让我在茶余饭后、睡前便后有了臆想的目标和空间。生活中大概算得上俗的事就更多了,比如我喜欢买打折的东西、喜欢买东西时挑挑捡捡、喜欢评论帅哥美女、喜欢吃肉串喝啤酒,喜欢坐在马桶上看报纸等等,俗人的世俗生活,就这样。世俗是什么,世俗就是生活,是你我。

    虽然世上不乏与世俗生活水乳交融、在世俗生活中如鱼得水的人,但也有很多人像陶渊明一样“少无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也许正是因为这些人认清了自己本性中不合世俗的本质,才使他们少了在世俗社会里的虚与委蛇,而多了在自己心灵世界和艺术世界里的徜徉追索,从而让世人能够睹得他们令人惊艳的生命绝唱。这样的人古往今来有很多,像“苏世独立,横而不流”的屈原,像“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辛稼轩,像性情“随和中见板质,近于‘顽固不化’的无从驯服的斑马”的沈从文,像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坚守着自己的创作理想的张爱玲。在岁月的流逝里,时间告诉了我一个朴素的真理:人,应该守住自己的坚持,如果自己不幸生而不能自如地融入世俗,那么一头钻进自己的心灵或者自己喜爱的艺术世界,未尝不是一件幸事。而我则是边缘之人,崇尚“以经济为基础,为名誉为导向。”天天也会为着妻子、孩子、房子、车子、票子、位子而奋斗,因为我感觉得这才是一辈子,人可以世俗也一定要世俗但不能世故。

尘烟世俗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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