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业委会职责”政策分析与选择的探讨
(2022-03-12 17:27:22)分类: 理论研讨 |
沙龙主题:“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业委会职责”政策分析与选择的探讨
会议时间: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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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会议:712-254-341
兹定于3月12日(周六)晚6:30-20:30,在腾讯会议室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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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通知》:
2022年2月22日深圳市为制定《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制度中的基本结构部分。居民委员会组织从1954年设立至今,一直是城市基层治理中坚实的基础单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90年起作为住宅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业主自治组织,承担物权相关事务责任义务,在小区民生与安居中起到至关重要的独特作用。
作为新生事物,业主组织建设与发展中存在方方面面的难题。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与立法部门开始通过制定“居代业”职责的方式,试图解决目前业主组织缺位和运作中的僵局问题。
依据中共中央的《意见》《民法典》的规定,研讨居委会与业委会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制度安排和权责机制界分,是基层治理建设、发展、创新的重大课题,有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探讨并对实践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
为以上目的,兹定于3月12日(周六)晚6:30在腾讯会议室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沙龙。有意发言者,请联系会务组,提交发言题目与提纲。
联系人:
雷鲜荣:微信同电话 136 0124 1045
陈正新:微信同电话 185 1002 5067
深圳风范社
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2022年3月7日
一、“代行”政策的宏观背景
1、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2、政府与业主组织关系及其发展。
3、政府有必要以行政力量推动业主组织的成立和运作的规范。
4、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主旨与措施。
5、《民法典》的原则与规定
二、“代行 “政策制定与实施依据与性质
1、行政依据
2、代行性质
三、“代行“的前提条件
1、 前提条件
四、代行的内容权限
1、组织业主共同决议
2、共有资金账户管理
3、调解物业纠纷
五、居委会代行工作决策程序
六、代行的法律效力与法律救济
1、法律效力
2、业主或者公共利益的权益收到侵害的法律责任
3、若责任规避,业主或者公共利益的损失如何弥补
七、代行的实施与终止的过渡
1、业主大会业委会如何产生
2、如何过渡与交接
八、代行的实施效果分析评价标准
1、实施预期分析
2、经验借鉴
九、代行的风险与对策
十、可选项:居委会代行之外的其他政策选择
议程
第一时段 主持人:郭卫建(和谐中心理事长)
发言人
1、施法振(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深圳震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风范和谐社区促进中心理事长):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职能融和,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2、盛智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教授):居委会指导监督业委会的职责边界探讨
3、李广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员、北京和家生活科技集团战略合作中心总监):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前提条件
4、邵明(深圳市南山区荟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关于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的思考
5、孔维邦(佛山市友邻社负责人):代行政策制定与实施的依据与性质
陈幽泓(和谐中心主任,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社区治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居代业” 政策背景、目的、风险与政策建议
6、张志慧(济南重华苑小区业委会主任,山东省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业委会与居委会关系现状及其思考
第二时段主持人李广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员)
1、张晋(资深媒体人,深圳业主论坛发起人、深圳市南山区水木华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政府在社区基层建设中的角色是裁判员还是运动员,或二者兼有之?
2、韩冰(复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青年业委会委员联谊会秘书长,众蚁社区创始人):以上海为例,居委会与业委会关系及实际运行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
3、凌德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4、焦南凡(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的法律问题和社会后果
5、任晨光(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常委会秘书长):与其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不如降低业委会履职难度
6、陈德福
总结:毕文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和谐中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