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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广告广电总局封杀令管理杂谈 |
分类: 媒介探索 |
最近的广电总局,连续发布《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电总局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确在2010年1月10日起,在部分频道封杀电视购物。可见,意见之“重”可能影响到我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了电视购物的生存现状。有关部门要的,就是帮助电视购物行业走上和谐之路,指明前途末路!
尽管,在日常生活中,电视广告铺天盖地,但物欲横流、琳琅满目的商品社会中,想挑选一件“高性价比”的商品,也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电视导购来帮我们提升认知、推荐产品。
再尽管,眼下的电视购物短片的繁荣,往往徒有虚表,甚至故意夸大效果,实际功能与效果远远低于电视中天花乱坠的忽悠。但是,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也随着一次次卖拐而提升。从电视购物广告中走出来的虚假伪劣产品不绝于耳的出现在各种媒体上时,消费者的认知识别能力也在逐步提升。
当然,于此同时获得名声远扬的就是电视购物的“人人喊打”——但问题是,要打的人,是电视购物广告的制作问题,而不是电视购物本身。这,其实和因噎废食是一个道理。
平和地看,电视广告作为商业传播的一个新生形式,也是一种开拓媒体价值、搭建直销渠道的双赢模式。而作为消费者关注的,不仅仅在于电视购物的形式,更在乎付费购买产品的质量无、售后服务等方面。换言之,电视购物的成败关键,仍然是从前台兜售到后台售后等方面货真价实的产业链,这也正是这个新渠道的真正成败关键。另外以娱乐化的角度来看,电视购物在提供购物指南的同时,也诞生了一种新的无厘头传播模式。
可以说,电视购物功不可没,电视购物不可封杀。
话回正题。实际上,引导国内的电视购物走上正轨,不是靠广电总局的禁播令就能搞定。只有在电视购物制播与消费者之间建立公信的平台,才能实现电视购物最初始的理念,实现这种传播模式的价值。而一纸封杀令的背后,只能说是总局的大人们,高估了这个潜力市场的管理难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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