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文:九五清华铊中毒:还事件一个真相,还受害人一个答复
(2013-05-05 22:42:49)
标签:
社会刑事清华大学案件杂谈 |
分类: 民生关怀 |
2006年前,我还刚大学毕业,在京城里一家公司上班。
2013年,我已经成家,经营了一家公司。
中间一共七年,整整七年,朱令zhuling案依然是悬案,真相的追逐不仅耗费时间,而且变得遥遥无期,变得惨白,凭京都之刑侦能力,这样一个案子怎会变成一个悬案呢?!
这里再贴出七年前写的那篇文章:《九五清华铊中毒:还事件一个真相,还受害人一个答复》,真相很遥远,但这不影响我们追逐的勇气与坚韧。
原文:
十年前,那时互联网还刚拉入中国,电视在中国的农村还刚开始立足,我那是还在读中学。清华与北大是我梦想中的灯塔,那盏灯塔一直闪耀着光亮。。。
十年后,我已经长大,大学已经毕业,不过不是清华,也不是北大,清华与北大已经不再成为灯塔,发现他们也不过是尘世中的俗物,甚至有可能比我毕业的学校更俗,只是他们哺育出了更多的高手,更多的高手进入他们的形体中。
十年后,我与互联网亲密接触,成为了IT界的一位民工,辛勤耕耘在这块土地上。看到了网络追察令,也看到了九五清华铊中毒事件,也看到了北大铊中毒,看到了社会道义与正义的公然遭受践踏,看到了事件无法真相大白的痛苦与无奈,看到了清华铊中毒与北大铊中毒事件结局的天壤之别,也看到了人情世故与是非。
十年时间,足以让一个少年成长为青年,足以让一个青年成长为壮年,足以让一个不名一文的小子蜕变为名震天下的英雄,也足以让一个大名鼎鼎的英雄一败涂地、不名一文、退隐江湖,其至遭世人唾弃,但十年为什么就不能让一个案件水落石出,为什么不能让一个残忍的事件真相大白,为什么不能还社会正义一个清白,为什么不能让受害人得到一个明白的答复。为什么还仅仅依靠着网络的呼声去传达正义、道义、人性的呼唤。
我丝毫不怀疑中国公安警察们的办案能力,丝毫不怀疑中国公安干警们的思维能力,丝毫不怀疑中国公安干警们的侦察实力,但我又不能不怀疑他们在此案件上的办案决心。一个案件拖了十年,而未能得出法定的结论,无法还事实一个真相,让谁能相信社会公正与安全的守卫者们表现出的决心。所能得出的结论很唯一,那只能是---漠视,对法律的漠视,对受害人安全的漠视,对公众呼声的漠视,对人性的漠视,对道义的漠视。
我们再简单回顾一下九五清华铊中毒事件始末。
1994年冬(约12月份)和1995年春(约3月份),清华大学女生朱令,1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第二次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1995年5月经对症治疗后得救。但因为误诊时间过长、治疗中的失误,肌体受到严重损失,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由她年迈的父母照顾。迄今时间已跨入第十一个年头,但事件并未真相大白,中毒来源、误诊责任等并尚未清晰,给受害人一个答复的目标一直悬而未决,受害者依然遭受损害,唯一能给人带来一点欣慰的是:网络争端、人们的关注尚在将这个事件一遍遍回顾,一次次引起人们对良知与责任的呼唤。
朱令: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曾为清华民乐队队员,曾获1994年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到今年应该是33岁,从其经历及当时的照片来看,是个颇有才情的MM。只可惜铊中毒让其青春年华断弦,也让她的才情如流水般东逝而无法追回。实为痛憾。
10年来,朱令的身体状况并没有明显的改善。几次生命濒危,虽然都万幸被抢救过来,但长期的卧床不起,导致她腿部肌肉萎缩,肺也萎缩到了第四根肋骨,只能依靠腰部勉强支撑背部。目前依靠父母生活,
因为女儿的牵动,朱令的母亲一直挺着,她也终于意识到,她与老伴已经到了扶不动女儿的年岁。2005年的冬天,朱明新骑着自行车,在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局和刑侦总队之间来回奔走。但接着几次之后,所有人都开始装着不认识她。“我只希望真相能大白于天下。不然我倒了,女儿无以为托,怎么活?”的要求一直无法获得满足,11年的呼号已近惨白。
曾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和善,“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来自搜狐)
难道十一年的时间,受害人的遭遇、事件的真相难道还比不过任何公安纪律吗?难道领导的要求就足以让社会公正与安全的维护者们漠视公民的权利、利益,漠视社会的道德、正义与公正,漠视事件的真相。难道十一年的时间还不足以消除一切可能存在的敏感的因素,难道一个不需要维护的虚名假誉,还要以受害人的持续痛苦、事件的永久不解、道义的公然践踏为代价。有什么敏感的因素还发挥着力量,阻止着事件真相的大白,阻止着道义与正义在这个已经很拥挤、这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社会中继续遭到排埋。难以理解,难以明白。
中国人,往往自我设置圈套,自我陶醉,自我迷惑,自我践踏,这已经是几千年来的劣根性了。不知这种劣根性的消除还需要多么漫长的努力,还需要多少代的时间去淘涤。
权威往往成为威权,而威权往往损坏正确。
如果医学权威不漠视,如果医疗机构再坦然一点点,也许朱令的命运还可以改变。但假想总是假想,事实总是事实。事实往往将假想击成粉碎。
95年4月10日时,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利用实验室网络,与另一名同学一起,把朱令病症翻译成英文,发到互联网,紧急求救。一周之内,世界各地的医生、专家的回邮多达1500封。贝志城等人还专门设计了一个读信软件,利用关键字对这些信件进行归类。统计结果是,30%的回复认为病人是“铊”中毒。他发动北大学生翻译邮件,4月18日,他拿着诊断意见一大早赶到协和医院,希望大夫能够接纳。在ICU病区门口空等了一天,除了几个年轻大夫,没有人愿意看。朱令家属多次得到院方通知,“铊”中毒的可能已经排除。刚刚萌芽的中国互联网几乎成就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救人传奇,假如不是因为医学权威的傲慢。
朱令的母亲朱明新说:“我们都是知书达理的知识分子,我们也都很清楚,换了一家医院,可能还没有协和有能力抢救孩子的生命,至少它在医疗设备和技术上是一流的。但因为协和的傲慢和自视甚高,才导致了这一恶性的后果。权威的观念是可怕的,它有时候不仅延误病人,还会损害它自己的声誉。如果协和能够谦逊一些,能够集纳多方意见,我想我们家这样的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协和的傲慢岂非更是对生命的一种淡然。
这已经是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1997年时,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接理此案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也在收集了双方的证据后,基本根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说法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后经浩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朱令母亲朱明新投诉,99年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对朱令作出鉴定的申请。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但是这一赔付至今没有执行。但这一判决的监督执行无疑是缺位的。
我们期待着这一事件的追查到底,守望着道德正义良性的底线,我们也将继续深入地跟踪事件的进展,积极主动地寻求事实的真相。社会对朱令的帮助将持续,但这并不意味着妥协,也并不意味着真相的追查到此终结,我们希望救助能唤醒良知,希望能保留社会的最后一丝正义,不要让首道德正义在权力面前变得一文不值,变得惨白,变得毫无力量。
如果真相都需要如此大费周张,如此耗费时间地追逐,都需要用十数年的时间去打磨,恐怕这种代价将不是社会所能承担的,这种责任带给当事人,带给公众又将是怎样的痛苦与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