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黄耀明与林夕旧事再度被翻炒,又见到之前曾看过的帖子,细数夕爷为明哥写过的辛酸字句,他是他最宠爱的绝色的歌姬,无论为谁写歌,他心里都只念着他。
我爱千嬅的歌千首万首,却独有一首《再见二丁目》让我觉得特别而耐人寻味,“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没发觉,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带着强颜欢笑的自嘲、不甘心的释然,一种说不上来的、却叫人心疼的无可奈何的豁达。据说是当年与明哥一起日本之行后的作品,同样因着那次旅行的种种际遇而得出的衍生品还有千嬅的《如果东京不快乐》和你们都听过的,Eason的《富士山下》。多年后,他写出了《原来过得很快乐》,不知是否突然看开,突然放得下了。
林夕曾在自己的随笔中写过,“我并不特别喜欢旅游,只喜欢和喜欢的人一起,到哪里都无妨。”于是,东京之旅的意义,如此非凡,只是那人,只愿做他的歌姬,并未愿做他的爱人。
我听黄耀明,大约是从《忘记他是她》开始,但惊艳到我,却是在迷迷糊糊的夜里,听到了他翻唱的《暗涌》,从这声音里,便已听出绝色的传奇。而后是《眼泪赞》,不是他自己的曲,也不是林夕的词,听来却是最应该属于他的歌,尖锐而迷蒙,用力却又慵懒,像是一首蓝紫色的歌,如果词曲可以有颜色,声线可以有颜色的话。
都说黄耀明的性情妖冶肆意,大约他是每个方面都极致的人吧,林夕,也许爱的是他的极致,恨的也是他的极致,“无奈我拿着爱,当一个奢侈嗜好,凭歌令我倾倒,你是台上明星,犹如提醒我别逃,你往日凭着情歌,来跟我互相倾诉,离别你后听到怎算好,听你唱歌死了也甘心,这世界有许多恋人,可惜你有才华没良心,这世界有许多小人,偏被你那才华吸引。”这首歌叫《爱才》,06年写给卫兰。他的才华遇上他的才华,是一首首传世的歌,而他的痴情遇上他的“没良心”,是“令今生不爱我的人,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相爱的传闻。”
然后得到这姓黄伴侣红着脸背着黄灯浅睡
谁料他掉低血红字句承认更恨共蓝宇吻嘴
——杨千嬅《蓝与黑》
奈何这黄姓伴侣,始终不是他的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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