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称为“杨不管”,他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2008年6月12日,吴店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地理。当课上到大概一半的时候,坐在第三排的陈某和杨某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生了争执,随后两个人在课堂上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打了起来,而且越打越凶。被同学拉开后,杨某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几位同学将杨某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但是晚了,年仅14岁的他永远离开了人世。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让人难以想象。一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6月27日,各方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陈某、授课教师杨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20.5万元。据学校称,目前已经暂停了杨老师的工作,让其接受调查处理。有网民直斥杨老师“冷血”。联系到此前的“范跑跑”事件,不少人认为,“杨不管”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老师无动于衷当冷漠的“看客”,这样的学校如何能让学生有安全感?(《法制日报》)
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并因此导致一人死亡,这个教师确实有责任。无论该老师如何辩解,都无法推卸自己的责任。他因此要承担一定的费用社会舆论的谴责、良心的自责并有可能被剥夺教师资格,这也是没有办法并让人感到遗憾的事。我对这个老师的遭遇既表示同情,也表示谴责,但也有点无奈。对于这样的极端事件,并不能只从表面上进行一番浮皮畅痒的分析了事。如果那样,这位学生的死和这位老师的遭遇就会丧失其应有的社会历史价值。
据报道这所学校不久前曾发生学生砍断班主任手指(http://www.ahtv.com.cn/ahtv2/2008-01/04/cms75946article.shtmlhttp://www.ahtv.com.cn/ahtv2/2008-01/04/cms75946article.shtml)的恶性事件,难道班主任对这个学生也进行了类似刀砍的行径了吗?竟让这位学生恶狠狠地挥刀相向。大刀不是向鬼子头上砍去,而是砍向了他的精神导师,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学生如此暴力猖狂?是其本性使然?还是他和老师积怨已久、势不两立?亦或还有更深的社会根源?如果我们仅把此事件当成一件孤立偶发的事件,一味地去谴责教师,把教师当成我们攻击的靶子,当成新闻噱头和卖点,我们就会失去还原真相机会,延误我们治理类似事件的时机。这样的报道应该说是缺少深度的,也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发生这样的不幸事件,是我们都不想看见的。因此,我们更应该审慎地来探究和剖析其深层原因。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从学生素质、教师素质、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来寻找原因;更要从教育改革取向和现状、当前青少年思想道德现状、教师的生存现状甚至是我们这个社会现实来探究更广阔的社会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这一事件还原一个真实的背景,也为谁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奠定一个基础。我想这既是替死者负责、也是对该教师和该学校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如果从学生素质角度出发来探究原因,我们可以想象,(只能想象,想象似乎也足够了。)一个农村中学的学生素质,整体上是不容乐观的。有些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不够重视,有些家长即使想重视,也会因各种原因重视不起来。这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村历史文化传统、农民的思想观念和视野是分不开的。有些家庭经济还不富裕,一天到晚为生计奔波,在教育子女上很显然无法投入过多精力。敢于在课堂上打架,我们可以想象,在这样的学生眼里还有老师的存在吗?还有课堂纪律吗?还有课堂公德吗?当然,我们不能指责他们,因为他们还是孩子。孩子的错,只能让成年人来埋单。但敢于在课堂上打架,至少说明他们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是没有任何责任相信他们的年龄都超过了十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他们是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他们应该知道课堂不是打架的地方,打架是不对的。但他们还是做出了这样的事。造成他们在课堂上打架的罪责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想家长、学校和教师乃至于我们的社会,都难辞其咎。板子单单打在教师的屁股上,有失公允吧?
在不到很长的时间里,该校竟然发生了两起类似的震惊全国的恶性事件,这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应该被人质疑。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其管理难度是很大的。但也不致于屡屡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居然敢刀砍班主任,这样的事件给这两个打架的孩子又是什么样的影响?管理不善,校长没有责任?教育管理部门没有责任?
现在的教育改革方向没有错,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师生关系民主平等。这都有利于社会进步,而且也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有利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这样的改革很好,方向正确,但唯一不足的可能就是配套措施没到位,结果就像是一艘踉踉跄跄的航船,负重前行、险象环生。这好像是我们不得不承受的改革之痛。这个痛的过程、经历,必须要面对,而且没有捷径、没有根治的良药。在素质教育改革面前,学生的地位一下子被抬到了他应有地步,这就打破了原有的不正常的师生关系生态,并且使整个社会在短时间内也无法适应,所以动辄就有家长和学生把教师和学校告上法庭的事情,以前这种现象很少。应该说学生和家长用法律说话的方法没有错。这其中也的确有很多教师是好心没办好事。这就是原有的师生关系生态被打破之后,新的师生关系生态还外于构建的过渡状态造成的。学生和家长、学校和教师对这一过渡状态都还不适应,才导致纷争的汹涌呈现。学生的地位被提到了应有高度,这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也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问题是,我们在学生地位被提高之后,它所导致的教学生态平衡被打破了,我们如何重新建构起一种新平衡,而且尽快使这种平衡建立起来。这就包括很多内容,比如对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一些好的教育传统、教育思想如何继承和发扬的问题,我们不能在教育改革领域采取民族虚无主义,一味地向西方学习,全盘引进西方的教育理念不一定就适合中国的国情和土壤。现在的孩子,教师似乎只能鼓励,不能批评。“只能鼓励不能批评”这种现象难道都怪教师没有骨气?怪教师管理手段黔驴技穷?是谁惯坏了我们的孩子?我想不可能只是教师在宠着学生。家长不宠孩子?学校不考虑生存?再比如,推行了素质教育,不以分数定终生,但事实上我们的评价方式依然单一,很多情况下还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教师的法宝”。是教师理念跟不上吗?不完全是。是社会现实迫使教师依然要重视学生的考试分数。如果学生考试分数上不去的话,自己的生存可能要受到影响;因此在新评价体系没有确定和稳固之前,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搏弈就不会结束。两种势力的斗争就不会结束,这样的恶性事件也就不会结束,受伤害的还会后继有人。(两种势力,指应试教育导致的惯性力量和素质教育的发展力量。)
该事件把我们这位杨老师推倒了风口浪尖上,有的网友称之为杨不管,甚至有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我觉得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主观臆断。范跑跑,是在众多生命面临死亡的威胁下,只顾自己逃生、不顾学生死活,应该讲丧失了做为教师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无论他强调什么样的理由持什么样的心态,都是说不过去的。试让他想一想,当他独自苟活的时候,他将如何面对那些死去的亡灵及其家长?他的良心何安?而这位杨教师,他不是不想管。任何一位教师都会管理课堂组织教学,但由于他是地理教师、由于他是农村学校的教师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他的课堂管理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他想管,却无力去管;他想管,却管不到位;他想管,却不敢去管……他绝不会想到会出人命,所以多少也就放松了警惕。他是疏忽了,渎职了。我只是想根据自己的经验,还原真相。并不是想替这位教师开脱。只是想让类似的悲剧永远不再发生。
“吴店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地理。两个人在课堂上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打了起来,而且越打越凶。被同学拉开后,杨某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几位同学将杨某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让人难以想象。一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两段记者的文字。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这样说是否有失公允?死亡只是这个偶发事件的偶然结果。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怎么让人难以想象了?这样的事,或许并不少见。死亡是因为打架诱发的,并不是被另外一个学生打死的。如果是被另外一个学生打死的,那才真是难以想象。质身疑这个教师没有及时管理和处置,也可能不对。教师管理了,也可能管不住。这也很正常。但无论如何,这个教师的做法是有不妥的,他的管理不到位,他的教学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他应该安顿好学生,然后组织学生将被打学生送往就近的医院,而不是继续上课等等。
希望我们的校园越来越纯净,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悲剧。祈祷这一天早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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