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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有何现实意义

(2010-12-12 12:13:18)
标签:

卖淫女

天上人间

失足妇女

扫黄

色情业

杂谈

娱乐场所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有何现实意义

      据报道,12月11日,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早在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自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被关开始,扫黄行动深得民心,各地战绩可谓辉煌。在经济发展日趋恢复正轨的背景下,加力封堵色情业,是不是可以将消费取向引导至合法范围,尚未可知,但净化娱乐业环境,筛掉众多消费者之不健康心态,让大众娱乐生活重回积极向上,恰逢其时。
      据悉,前有日本经济大萧条时期,色情业迅猛发展,成为败局中的另类奇观,也暗地里形成了对经济衰败的消极挽救,局部促进了就业创收,起到了一小点正面作用。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无须多说,大家自然心知肚明。
       我国经济各项指数目前飞速增长,形势一片大好,歌舞升平之景象应属名至实归,但因国民素质改造尚未完成,绝大多数庸官土富权钱在手后便失去了人生的目标,以奢华糜烂之生活为乐,终日纸醉金迷沉湎声色,更有凡俗百姓纷纷效仿附庸,有需求就有市场,结果导致许多娱乐场所内色情服务泛滥成灾。
      好在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除患安民,功德无量。
      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安部的通知颇据人性色彩,大该拍手称快。
      更有有关负责人指出:“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这不只是一个称呼的改变,更是一种人性的改变,也许还预示着法制的即将改变,社会的即将改变。
      一个小小的称呼,显示出了“女权”这个在传统社会里沉默了千百年的词语,终于回到了她应该有的位置。
      一线曙光已亮,但xx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任重道远,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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