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标志是实物财富
(2023-12-17 10:07:33)共同富裕的标志是实物财富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二十大提出的重要目标。然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标志是什么?对此有两种理解:一是以人均货币收入为标志,二是以人均实物财产占用为标志。笔者以为,前者只是表现形式,后者则是实际内容。
实际情况表明,人均货币收入高,只能带来富裕的可能性,但并不等于实际富裕。这是因为;1、人均收入指标受贫富差别的影响,少数巨富人口的货币收入与多数贫穷人口的货币收入平均起来也会使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但实际上却掩盖着多数人的低收入状况。2、人均货币收入的提高难以通过实物收入表现出来,例如当社会出现商品数量不足或涨价等情况时,人均收入的价值就会降低。实际富裕是通过物质因素表现出来的。例如人均房屋居住面积,人均食物的数量和质量,人均受教育年限,人均医疗条件,人均交通工具,人均电脑台数,人均安全条件(如警察数量等),人均书籍量,人均旅游里程,人均信息流通量,人均享受能量,家庭子女量,人均享受艺术量,等等。只有具备了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这些现实的物质要素,才是真正的富裕生活。如果一个人只是有了很多钱,但却变不成生活必需品供人享用,那是谈不到实际富裕的,故对富裕应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上来理解,而不能只从形式上来把握。
人均收入高并不等于富裕程度高,更不等于人们的幸福感高。所谓幸福感是以人们对生活的主观感觉,这种感觉以人们对物质与精神生活状况的满足为基础。如果人的主观感觉好,那就是幸福;反之则是不幸福。人们的幸福感主要取决于以下条件:其一是主体需要情况,其二是主体需要满足情况。如果主体需要量大且质高,但又得不到满足,人们就会感到不幸福,如果能够得到或基本得到满足,则会感到幸福。通常情况下,主体需要与实际满足之间总是有差距的,二者之间差距的消除有一个过程,因而人们幸福感的形成也是一个过程。实际上,人们为实现自己需要而奋斗也是一种幸福。应当指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是一个发展过程,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目标。人们对共同富裕的理解总是与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后,人们对共同富裕的理解也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人们对幸福的感受也是这样。
总之,对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应当只是从人均货币收入上去理解,即不能只从抽象价值形态上去理解,而应当主要从人均实际得到的物质财富上来理解,即从使用价值上来理解。这样可以避免受到贫富差距、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因素对实际收入的影响,从而防止出现“裕”的假象。因此,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定要把基点放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虚拟经济当然也要抓好,但要使之为实体经济服务,而不能取代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