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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资本”

(2023-08-05 16:30:56)

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资本”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资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掌握在国家手中的资本,可称为K1,另一种是掌握在私人手中的资本,可称为K2,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处理好这两种资本的关系。

首先,两种资本来源不同。国家资本主要来源于税收以及国有企业及其利润,国家依法对个体违法收入的没收也是来源之一;而私人资本则主要来源于剩余价值生产以及经营性投机(如股票买卖等)。

其次,两种资本的功能不同。国家资本主要是用于直接服务于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例如投资于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生产、教育卫生事业、公益事业、外交事业等等。而私人资本则主要用于挣钱,即获取利润。

再次,两种资本发展趋势不同。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以消灭剥削为终极目标的社会,因而在总体上,国家资本规模必将日益增大,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必将日益强化,而私人资本虽然在一定时期也会相对增长,但总的趋势必将是日渐萎缩,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比也会减小,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也会日益减弱。

复次,两种资本对上层建筑的影响也不同。国家资本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它必定要支持和鼓励一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行为,保证国家政治稳定和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方向。而私人资本则由于其本性所驱使,必然支持和鼓励社会个体一切现象钱看的思想和行为,在国家法治不健全时,则会寻机侵犯社会主义国家上层建筑(如行贿等),达到影响社会政治上层建筑的效果。对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并依法给以处置。

最后,两种资本可以相互转化。国家资本可以经过一系列途径转化为私人资本,从而成为其挣钱的工具。例如私人从国家银行贷款办企业即如此,私人参股办企业也是这样。而私人资本也可以经过一系列环节(如交税或捐款等)转化为国家资本。目前,两种资本转化的途径并不平衡,其中国家资本转化为私人资本的途径较多,既有公开合法途径,也有隐秘和非法途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以维护好国家和人民利益。

既然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资本,代表国家利益的政府部门就应在管理上加以区别对待。首先政府应把资本分为两个部门来管理,并且严格掌控两种资本的比例关系、功能发挥、以及相互转化关系状况,并且在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接受审查;在政府每年预决算中则应包括两种资本的使用和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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