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过程
(2023-07-14 11:37:54)“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过程
对于“共同富裕”,很多人都将其作为特定时间内实现的固定目标来看待,例如某些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确定何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等。其实,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在特定时间内实现的固定目标,而是一个过程目标,只是这个过程的基本特征是“共同富裕”而已。
首先,共同富裕是一个由初级共同富裕到中级共同富裕再到高级共同富裕的发展过程。共同富裕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社会状态,它是由诸多阶段构成的。开始只能实现低水平的共同富裕,待低水平的共同富裕实现之后,还要实现中等水平的共同富裕——在中等水平的共同富裕中也会经历一系列发展阶段,中等水平的共同富裕实现以后,还要实现高水平的共同富裕,直至最终消灭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乃是一个由初级目标实现到终极目标实现再到高级目标实现的长过程,把这一过程设计过短,或把初级目标的实现作为整个过程目标的实现显然是不当的。
其次,共同富裕也是一个由分配领域共同富裕到管理领域共同富裕再到所有制领域共同富裕的过程。我们现在所说的共同富裕只是分配领域的共同富裕,即社会各群体的经济收入水平基本持平。然而,这种共同富裕是不稳固的,因为它要靠国家力量来保障,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共同富裕,例如靠按劳分配制度、靠税收政策调整、靠慈善事业来保证等等,因而缺少经济内部力量的保障,是难以持续的。第二步应该实现的是劳动能力和水平以及劳动管理基本持平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事实说明,只有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水平以及经济管理权力的基本一致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才能保障经济收入上的共同富裕,从而使共同富裕可持续地坚持下去。第三步则是彻底消灭私有制基础上的共同富裕。贫富差别在根本上是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造成的,而这种占有的不同又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私有制必然导致经济上的两极分化,而贫富分化则是直接表现。私有制在什么范围内存在,贫富分化也就会在什么范围内存在,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贫富分化也就必然存在一天。因此,要最终实现消灭阶级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而这无疑是一个漫长过程。
再次,共同富裕是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发展过程。共同富裕首先是在宏观上实现的。这里所谓宏观主要是指东、中、西部三大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主要中央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统一调剂来实现。所谓中观则主要指东、中、西部三大地区内部实现的共同富裕,主要由地区内部的协调来实现。所谓微观则主要是指村镇、家庭之间的共同富裕,主要由基层管理部门来把控。当然,这三个层次的共同富裕并不是完全分隔开的,而是交互进行的。例如个别省市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并创造实践经验以供推广。但从总体来看,共同富裕必然会经历这样三个层次的转化过程。
最后,我国2020年消除贫困可以看成是一种真正走上共同富裕之路的开端,不消除贫困是无法走上共同富裕之路的。但消除贫困也需要一个巩固成果的过程,我们现在必须高度重视个别地区的“返贫”现象。只有彻底消除贫困,才能保障共同富裕之路的开始,才能保障社会主义社会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由第一阶段走上第二阶段——实现共同富裕阶段。
总之,“共同富裕”的实现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我们应该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共同富裕的初级目标,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不断推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只有这样认识共同富裕问题,才能真正把握其伟大历史意义,也才能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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