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建设应当注意层次性
(2022-04-17 17:00:19)市场建设应当注意层次性
世界上大凡复杂一点的系统都是有层次的。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系统,其建设也应当遵循层次性规律。
首先应当有全国统一大市场,让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都由市场配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这些重要资源的价值,使其服务于整个国计民生的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此外也只有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为全国的政治、法律、文化、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经济基础。
其次应当有地方性市场。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各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同,资源优势也不同,其生产和生活需要也有别,这就形成了经济活动的地域性。与之相应的,市场建设也应与之相配套,以更好促进哲学地区的经发展,满足哲学地区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如果否定地方性市场,强行用全国统一大市场代替之,则不仅没有必要,还会造成资源浪费,甚至会引发地区性消费者不满。
最后在特殊情况下还应有三级市场。例如在某些不发达地区,由于人口少、经济活动弱,市场关系只能在有效范围内运行,高层次市场的运行缺乏现实基础。此外,我国还有一些特区,既然是特区,其市场运行也应当允许特殊之处,而不能完全纳入统一市场。
总之,我国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充分发挥国内经济大循环机制,高效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暂时困境是完全必要的,我们应该努力消除影响这一战略贯彻实施的各种障碍,争取全国统一大市场尽快建成,并发挥出应有效能。但同时我们也应实事求是地看待市场的层次构成,允许二、三级市场的存在,这既可以更充分发挥市场的普遍价值,也可以更好弥补一级市场功能的不足,从而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成果,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