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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2013-06-04 14:09:44)
标签:

监理

分类: 我的工作日记

一、项目监理部办公设施配备制度

为保证项目监理办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办公设施

的配备做出以下规定:

、监理办常备办公设施、文具用品:

根据人员数量配置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黑(白)板及彩笔;档案盒、文件夹;计算器;

、监理办监理工作常用文件资料、表格

(1 )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理工作流程汇编;

(2 )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3 )函头纸、信笺纸、工程联系函;

(4 )收、发文登记表;

(5 )员工考核表、现场天气记录表;

(6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授权书及见证卡;

(7 )监理统一用表、工程监理月报表;

(8 )监理日志;

(9 )施工安全检查表;

(10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意见表;

(11 )资料移交登记表;

(12 )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表;

(13 )旁站监理记录表;

(14 )其它日常用表;

、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公司视需要充分配置。

以上设施用品,各监理部要配备齐全,妥善保管;表格、文具等用品用完

后及时补充;部分表格用固定的格式存入电脑,可随时调用。

二、现场办公室布置制度

现场办公室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窗明几净,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打扫。办公桌上不得堆放与工程无关的报刊或杂物;文件资料按公司制度分类存放,做到有条不紊;墙上规定张贴的图表,做到干净、整齐。各监理部办根据现场办公条件,因地置宜,努力做出我公司的特色。

、挂牌(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志牌)

在现场办公室门口醒目的部位进行张挂,保持牌面清洁。

、室内张贴、张挂内容:

十框: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概况、组织机构框图、监理工作总流程、总监

岗位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岗位责任、建筑材料送检制度、旁站监理制

度、工程例会制度、现场签证制度

四表:晴雨表、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控制图、工程投资控制图

有条件者可挂: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部面图及效果图,其它控制

图表等。

 

三、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连续施工,则由总监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并佩戴工作牌,不许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中的良好形象;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管理,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现场监理人员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要有坚定的立场,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 

10 、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1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2 、现场监理人员除正常下工地检查外,每天上班、下班前必须下工地作例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3 、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一切违法活动,不得留宿非直属亲属; 

14 现场监理人员应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廉政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监理应加强自身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现对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根据员工所处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工作牌。 

、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 

、项目总监负责监督监理人员挂牌上岗,监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监理办人员挂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挂牌上岗的员工,首次进行批评,如多次发现违反本制度,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该项目办总监的责任。 

、持牌员工必须保证工作牌的清洁,不得在牌面上添加文字、图像等。 

、员工如因保管不当将工作牌遗失,须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原因,方可补办,且须重交押金。

 

**

六、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

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公司检查

(1 )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 )项目监理办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 )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 )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 )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项目监理部检查

(1 )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 )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 )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布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监理业绩评价

(1 )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 )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 IS09001 :2000一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 )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七、编写项目《理规划》制度

、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

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 )监理合同;

(2 )监理大纲;

(3 )工程建设合同;

(4 )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 )工程概况;

(2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 )监理工作程序;

(6 )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 )监理设施。

、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

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

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八、编写项目《监理细则》制度

、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工程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监理细则仅适用于施工阶段。

、监理细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应的规范、标准、法规为依据。

、监理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细则应以质量控制内容作为编写重点,质量控制中又以工序质量和物料质量检查最为关键,应成为监理细则的核心内容。

、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九、工程会议制度

为了监理部在现场更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公司制定工程会议制度,由各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实施。工程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组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整理后,及时发送各参加单位,并上报公司档案室存档。

、工程例会制度

(1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工地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

(2 )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原则上应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在施工平缓期可酌情延长,但最长间隔不能超过半个月;

(3 )工程例会参加单位人员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人员;

(4 )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时,应特邀质监站、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及建设方工程负责人参加;

(5 )工程例会内容为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

施;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宜。

、工程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制度

工程中涉及到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或重大技术问题时,应召开工程专题会议。

(1 )工程专题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题;

(2 )工程专题会议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主持召开,有关监理人员、参建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质监和有关专家参加;

(3 )工程专题会议经与会各方充分讨论后应有决定性结论。如会议达不成决议,应说明原因并拟定下次会议的时间或计划;

(4 )会议决定对参加会议各方,及会议涉及单位具有约束力,但不具备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十、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各项目监理组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并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

3、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应按我公司所制《监理工程师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书写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若兼管多个工程,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每个工程项目对应一本《监理工程师日志》。 

、监理工程师日志应按规定统一存档。 

、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一、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1、在设计监理阶段,总监应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设计图纸审核,上一设计阶段的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 

、技术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求:各专业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 

、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满足施工的要求; 

、说明是否完整、签署是否齐全,各专业图纸间是否协调。 

5、各设计阶段图纸审核完结,监理应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呈送有关部门。 

6、设计图纸在设计院自审和监理审核的基础上,尚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在政府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图纸用于工程施工。

 

十二、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监理工程应先经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方可开工。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总监理工程师规定期限内审阅本专业施工图,填写审图意见表,交总监理工程师。

3、审阅施工图内容主要是图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是否存在严重的技术经济问题,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设备的选型是否安全适用、可靠。 

4、审核图纸,采用分级负责制:

中小型公建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大型公共建筑、结构复杂、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初审,报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进行审查、核对,并对审核的质量负责。 

5、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图纸会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分组与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会审本专业图纸,并督促承建商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重要的修改意见。 

6、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建商填写的本专业图纸会审记录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会审记录表,督促承建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送参加单位盖章。由项目监理工程师统一发送有关单位。 

7、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监理公司、施工及设备供货等有关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会审会议。 

8、图纸会审单及交底意见表应建立签收制度。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10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十四、工程开工 复工申请审批制度 

施工阶段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报请开工和工程暂停后报请复工时应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申请开工时,承包商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

(1)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

(5)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6)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由于业主或其他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督促承包商尽快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请复工。 

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商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提交有关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并签署复工报审表,承包商恢复正常施工。

 

十五、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十六、质量监控制度 

、专业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可随时口头通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由项目总监签署,应及时送达承建单位并办理签收手续。当承建单位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时; 

、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时;擅自采取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时;擅自变更设计图进行施工时;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时;均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暂停施工指令由项目总监签署,但事先应报告业主同意。项目总监对于下发的各类书面整改通知,事后都应记明承建单位整改的情况,保存归档。

 

十七、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承建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 

承包商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 

在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 

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业主、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材料抽样送检见证人由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人选,并办理材料送检见证人卡。 

见证人会同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抽样后与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 

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承包商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十八、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十九、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 

2、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3、参加中间验组应包括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等单位人员。 

4、中间验收应按工程验收要求审核各项技术资料,并须实测实量。 

5、中间验收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中间验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单位。 

6、中间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应发给中间验收合格证明书。 

7、中间验收合格,且须移交业主使用的项目,尚应办理移交使用的有关手续。 

8、工程报验单

 

二十、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和专业工程师执行。对于工程施工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行旁站监督检察。 

旁站监理的主要对象是质量控制点,它涉及重点结构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是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工环境等。 

10 旁站监理的主要方法为目测、量测和抽样试验。因此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中,应做好必要的监测记录,作为质量跟踪档案资料。 

11 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承建方管理人员或生产指挥人员予以纠正。如发现质量隐患,应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 各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拟订质量控制点,作为实施旁站制度的依据。 

13 监理人员因未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导致施工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者,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二十一、施工过程监理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专业监理工程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7、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10、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11、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量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下列程序进度控制: 总监理工程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施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十二、工程质量与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任何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往往难以避免。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 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含5000 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2)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3) 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 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 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 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 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处理过程描述。 

调查与核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原因分析结果。 

处理的依据。 

审核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实施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结论。 

质量问题处理结论。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 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 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 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 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二十三、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设计变更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处理。 

、设计变更提出可以是设计、承建商、监理或者业主等。 

、设计变更按提出更改问题内容分级管理。 

4、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施工修改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才能实施工程施工。 

5、较大规模的设计更改应由设计或业主提出,经监理组织有关单位协商,确认分级管理权限,限额以上或重大使用功能修改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6、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将更改的图纸或通知送交业主,再由业主转发监理、承建商、质量监督等单位。 

7、设计变更效力等同原设计图纸,应按图纸性质分类归档。 

8、设计变更通知

 

二十四、技术经济签证(工程量计量)制度: 

1、计划内工程量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按施工图纸施工的工程以及按图纸会审意见或按增减工程量审批制度批准的项目的工程量。 

2、已完成的计划内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后,施工单位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接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并在计量前24 小时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施工单位收到通知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七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施工单位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致使施工单位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4、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人员不予计量。 

5、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14 天内作出工程量增加核定单,经现场工程师认可作为计价依据。 

6、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报告内工程量共同进行计量核实并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起审核作用,甲方代表起审定作用。 

7、技术经济审查重点: 

、该项目按合同规定是否合理; 

、该项目签证工程量是否准确; 

、限额以上签证必需同业主协商后再签,并由业主代表附签后方可生效。 

、有关隐蔽工程签证应及时去现场复核。 

9、各专业的技术签证资料均需总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方可发送承建商。 

10、所有资料均按规定存档。

 

二十五、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每个月25 日至月底或其他规定的时间,承包商申报本月完成工程量,填报《中间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汇总表》等有关表格,说明承包商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修正或删除不合理的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

监理工程师在计算付款净金额时,应扣除该月应扣除的保留金、预付款、违约金等。若净金额小于合同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需开具任何付款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和审核的工程款项,签发《工程结算审查表》,报送业主。 

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避免由于支付款项拖延而引起的索赔。 

工程款支付的条件 

(1)质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条件。 

(2) 符合合同条件。 

(3) 变更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4) 支付金额必须大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二十六、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工程索赔事项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索赔方可以是承包商,也可以是业主。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索赔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内容: 

 (1) 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2)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3) 工期延期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 

延期产生的费用索赔。 

(4) 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

(5) 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6) 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对固定总价合同不予调整; 

按价差调整合同价; 

用调价公式调整合同价。 

(7) 法律、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法律改变引起的索赔; 

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8) 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9) 业主的风险。 

(10) 不可抗力。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内容: 

(1) 工期延误索赔。 

(2 )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索赔。 

(3) 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4) 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5 )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 

(6) 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 

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当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发生的;**

(3) 承包商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业主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商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业主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制度第7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商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商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 、5 、6 款的程序进行。 

当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10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业主的额外损失,业主向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11 当索赔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部门调解仲裁,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12 当索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索赔证明。

二十七、进度跟踪及纠偏制度: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专业工程分包进度计划)由承包商编写,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即作为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跟踪与纠编,各专业监理

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施工的进度跟踪与纠偏,各区段监理组负责相应区段和

及区段内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进度跟踪与协调。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之前对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各种因

素进行分析,提出保证施工进度成功实施的建设性建议,实现主动控制,主要

考虑以下几方面: 

(1)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不仅仅是考虑承包商的因素,还要考虑政府、业主、设计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运输、通讯、供电等部门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发挥协调作用,并在进度计划安排中对无法控制的因素留有足够机动时间; 

(2) 物资供应的影响; 

(3) 资金的影响; 

(4) 设计变更的影响; 

(5) 施工条件的影响; 

(6) 各种风险因素; 

(7) 承包商管理水平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随时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检查,每周工程例会前时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量进行汇总,同时审查承包商的进度周报,对本周的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通报内容有: 

(1) 工程形象进度:本周完成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工程量; 

(2) 进度偏差; 

(3 )造成进度偏差的原因分析,一般应从几方面分析: 

承包商的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的数量及承包商的施工管理; 

业主应提供的设计图纸、材料和设备; 

设计变更的影响; 

自然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气候等); 

其它协作单位的影响。 

(4) 提出纠偏意见,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实施,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工程建设监理月报》中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描述、确定进度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与相关各方进行讨论,统一意见后由各单位执行。 

进度比较可采用横道图比较法、S 型曲线比较法、香蕉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列表比较法等技术方法。 

进度控制应采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内容在监理方案和进度监理细则中予以明确。 

若进度偏差较大,工期拖延严重或影响因素无法消除,应责成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对调整的进度计划进行分析、审查,提出建设性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监理公司汇报工程进度的实施情况。

 

二十八、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1、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搭设安全挡板,架设安全网,必须佩带安全帽带各种安全措施; 

、关键岗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用电安全; 

、检查、核实既有管线是否受施工的影响,并确保安全。 

4、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及时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后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发给施工单位。 

5、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安全监督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十九、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必需迅速逐级报告。 

2、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忘,减少财产损失。 

3、出现紧急情况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尽快通知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业主、承建商负责人并报公司,立即赴现场处理。 

、公司应按具体情况分类上报有关部门并赴现场协助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善后处理。 

、有关单位组织调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做好调查。 

8、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原因,认真研究,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三十、工程协调制度 

1、监理工程师如果能较好地进行组织协调,影响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有机配合,可使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利进行,有利于达到预期的目标。 

2、监理工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组织好协调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即需明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责任,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做总协调一般需协调的关系可分为以下二类:

(1)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协调:包括人际关系、组织关系、需求关系的协调。

(2)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各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 

工程项目有多家承包商进行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总承包及分包商签订现场施工配合协议,要求各相关单位相互协作。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交叉作业中的相互配合、成品保护等问题进行积极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时应提前明确要协调的内容、需协调单位、需采取的措施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作出协调后,有关结果及形成的文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确认。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协调工作的方式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调整,以使协调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 

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以下几种协调方式,也可以结合使用:

(1)会议协调,有以下几种会议方式: 

开工准备会议:对工程开工前各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需要继续完成的准备工作进行协商与明确,各方相互熟悉,确定联络方式,工作程序等,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一般参建各方均参

加,定期召开(一般每周一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作等工作进行检查与安排,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召开,对工地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进行讨论、协调。例如:专业工程分包商进场协调会、成品保护的协调等,业主代表及施工的相关方参加会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召开,对监理工程师的人际关系、组织关系和工作需求进行安排与协调,对项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

实施情况进行检讨,交流监理工作和施工现场情况,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统一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2 )交谈协调:属于非正式的方式,适用于小范围的、频率较高的交流。 

采用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可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更容易在工作中得到别人的协作和帮助。 

走访或邀方外部单位:与工程外部的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介绍工程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甚至邀请到现场参观或指导,以统一意见。 

(3) 书面协调:不需要或不适合会议方式和交谈方式进行协调时,又需要准确地表达意见时,采用以下几种书面方式: 

书面报告、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比较正式严肃的书面文件。**

信函、备忘录、情况通报、工作联系单书面文件等。 

交谈后的记录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 情况介绍:通常配合以其它方式,作为其他协调方式的辅助手段,使别人提前了解情况,使之能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

三十一、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部进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时即组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 

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及时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并与业主联系,掌握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分包商数量、分包专业项目、项目合同标段的划分等),编制合同管理台帐,详见附表《合同管理台帐》。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内条款,对合同中有明显违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内容及明显不合理之处,书面向合同签订双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根据合同内容检查项目部的工作制度,重点关注与合同内容联系较为密切的工程变更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等工作制度。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状况(附表《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根据合同进行工程管理,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事项,按照合同规定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计量、工程支付事项。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合同文件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不向无关方泄漏合同内容,以免损害合同签订各方的利益。

 

三十二、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为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总工、技术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技术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 )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 )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 )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 )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尤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以资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三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本月工程概述;

(2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 )工程质量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 )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 )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 )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 )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 )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 )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 )工程照片 

、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三十四、竣工验收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竣工初步验收:从几方面审查承包商的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

(1)详细核查承包商提交的质量控制资料。

(2)审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汇总评定结果。

(3)审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是否完整。

(4)组织抽查主要功能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5)组织观感质量的检查验收,签署意见。

(6)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初验报告》。 

结合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观察记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独立、客观地对工程质量作出评定。 

收集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邀请建设、勘察、设计、质监、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初步竣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在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同意承包商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呈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形式独立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对正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承包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通过后,各方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监理单位的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组织监理工程师整理出监理工作资料后,移交给业主送档案馆存档。

 

三十五、监理总结报告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须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在《监理方案》中确定合理的例行监理报告的时间间隔,一般应包括建设工程监理月报、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竣工后的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月报:每月1 至5 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编写工程监理月报,对上月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内容及编写方法见WI-13《监理月报制度》。 

阶段性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对于规模较大或各阶段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 阶段工程概述:简要描述参建单位、工程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内容、工程量、合同内容、工程三大目标及完成情况介绍; 

(2) 监理部组织机构及工作时间; 

(3) 关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及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执行情况; 

(4)独立的工程质量评估及分析; 

(5) 工程投资的控制情况及分析; 

(6) 工程进度的控制情况及分析; 

(7) 有关的工程形象记录资料、照片等; 

(8) 工程中存在问题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9) 取得的经验和应吸取的教训; 

(10) 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工程初步验收之前,总监理工程师须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建设概况介绍,参加各方的单位名称、负责人。 

(2) 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况。**

(3)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涉及桩基工程的质量检测结论,基槽承载力检测结论;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结论;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 

(5)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验收结论。 

(6) 结论。本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条款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总监理工程师须组织编写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概况; 

、监理过程的情况; 

、取得的成绩; 

、存在的问题; 

6、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应报总工程师签章后送业主一份。

三十六、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 )投诉的接受登记 

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2 )投诉处理

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处理。

(3 )备案与纠正措施 

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三十七、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制度: 

1、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2、质量问题的处理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问题的反映后,应组织承建商到场调研分析。 

4、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明确造成的原因和责任,若在多家相关单位,应量化承担的责任。 

5、总监理工程师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发出保修期内的保修通知单,要求承建商一周内进场整改。 

6、若承建商不在规定期限或者按规定质量保修,应通知业主另择承建商整改,费用从保修费中扣除。 

7、保修期内的重大问题应向总工程师书面报告。

 

三十八、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监理工作总结由各项目监理办负责人编写;

、按项目的进展谓况,须分别编写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述

(2 )工程实施情况

(3 )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 )资料及信息管理工作

(5 )经验、教训与建议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内容相对简明扼要;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编写详尽,采用数据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充分展示监理办的工作业绩与工作水平;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该阶段验收时提交,作为办理中间验收的监理资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作为向业主和质监站的文字汇报材料; 

、监理工作总结作为公司考核项目监理办及项目监理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三十九、顾客反馈意见征求及回访制度 

公司承接监理业务后,经营部负责制订监理工作业主反馈及回访计划,一般至少每年进行二次顾客意见反馈征求活动且每个项目监理工作期间不少于两次,工程项目竣工且监理工作结束后,公司经营部负责组织至少一次的回访。 

反馈征求意见活动,由公司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经营部长、监理部长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工程竣工后的回访活动由以上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顾客反馈意见征求及回访以两种方式进行: 

 (1) 口头的:由公司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监理部长、经营部长及其它相关人员向业主代表征求工作意见。 

(2) 书面的:在口头征求意见的同时,以标准表格方式请业主代表填写书面反馈意见,并于一周内取回。 

顾客反馈意见分为两部分:

(1) 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的意见征求。 

(2) 对主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意见征求,主要反映德、勤、绩、能四方面。 

回访活动于工程竣工后三个月之内进行,保修期内视情况可不定期回访。 

竣工后的回访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监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及改进意见; 

(2) 观察工程情况,访谈业主及具体使用人员,了解使用情况; 

(3) 就工程情况与业主交换意见,产生问题参与签定质量责任; 

顾客反馈意见及回访活动的结束由经营部整改汇总后,ISO9000 办公室进行

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措施,报管理者代表批准执行,形成的所有书面意见由办

公室保存。 

经营部整理汇总后,办公室保存,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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