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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012-05-05 08:58:58)
标签:

工地

监理

杂谈

分类: 我的工作日记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作者:晴空万里-南飞的燕子(LY)

(依据质量验收规范。摘自我的书《闲叙慢说话监理》新浪读书,阅读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180507.html

总体控制要点(一)

 

1.      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分为十大子分部:

(1)    抹灰工程

(2)    门窗工程

(3)    吊顶工程

(4)    轻质隔墙工程

(5)    饰面板(砖)工程

(6)    幕墙工程

(7)    涂饰工程

(8)    裱糊与软包工程

(9)    细部工程

(10)建筑地面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5.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9.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的要求。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4.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控制要点(二)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

1.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

2.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b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6.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9.    一般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10.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11.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12.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1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14. 普通抹灰允许偏差:

立面垂直度  4

b表面平整度    4

c分格条(缝)直线度   4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普通抹灰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高级抹灰允许偏差:

 

立面垂直度  3

b表面平整度   3

c分格条(缝)直线度  3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普通抹灰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顶棚抹灰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控制要点(三)门窗工程

1.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d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施工记录。

2.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预埋件和锚固件。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6.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7.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人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8.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12.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13.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4. 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15.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6.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17.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控制要点(四)

吊顶工程

1.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

2.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3.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c预埋件或拉结筋。
    d 吊杆安装。
    e 龙骨安装。
    f 填充材料的设置。

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8.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9.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10.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1. 暗龙骨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12. 暗龙骨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13.  暗龙骨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14. 暗龙骨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15. 暗龙骨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16. 明龙骨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16.    明龙骨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17.    明龙骨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18.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19.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控制要点(五)

轻质隔墙及饰面板

轻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

1.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施工记录。

2.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预埋件或拉结筋。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置。

3.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5. 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2.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连接节点。
    防水层。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6.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7.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 允许偏差(mm)

外墙面砖 
立面垂直度    3

表面平整度    4

阴阳角方正    3

接缝直线度   3

接缝高低差    1

接缝宽度    1

内墙面砖


立面垂直度      2

表面平整度       3

阴阳角方正      3

接缝直线度     2

接缝高低差      0.5

g接缝宽度    1

 

控制要点(六)幕墙

 

1.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c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d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e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f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g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i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z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2.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构件的连接节点。
    c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d 幕墙防雷装置。
    幕墙防火构造。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c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6.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7. 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mm。

8.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

9. 幕墙的防火应满足规范要求且:

a 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b 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d 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1.      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0mm。

2.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3.      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mm。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b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c 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d 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f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5.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6.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b 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的弹性定位垫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c 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1.5%~2.0%,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7.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8.      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9.      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10. 石材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板缝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1. 石材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12. 石材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明显修痕。

13. 石材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14. 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凸凹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15. 石材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16. 石材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控制要点(七)细部工程

 

1.细部工程包括:

a 橱柜制作与安装。
 b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c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e花饰制作与安装。

2.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3.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a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b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8.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9.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0.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11.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13.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14.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控制要点(八)安全功能检测及复试项目

安全功能检测

、 门窗工程

a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b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饰面板(砖)工程

a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b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3.幕墙工程

a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
 b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c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复试项目

1.    室内环境空气检测

2.    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沙子

4.    人造木板甲醛含量

5.    室内花岗岩的放射性

6.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7.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8.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

9.    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10.石材的弯曲强度;吸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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