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解读:证监会对基金设立松绑
证监会今天下午刚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修改涉及到两条:第一,修改了之前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前一支获得募集的基金,在进行合同生效之后才能够申请新的基金的规定,允许基金公司可以同时进行多支基金的募集申请。 第二,修改了之前是要求基金公司基金的发起设立的条件,以前要求基金募集的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现在放松了限制,募集金额不得少于五千万人民币,但是增加了相关的其他的限定条件。
解读:放宽基金的设立助推培养机构投资者
从此次证监会对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修改,可以看出管理层的基本思路很态度,在于进一步加大和加快对中国机构力量的培养,这也是改变目前中国主要以散户为主的投资主体或者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任务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因为这涉及到基金更为具体的制度,目前仅仅是解决基金设立的瓶颈.
而我认为目前中国基金这支队伍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让中国基民更放心地把自己的钱交给这些机构投资者管理,这是一个迫切需要从体制上去完善和解决的问题,如果基金继续按照目前这种无论好坏稳收管理费的模式不改变,那么中国基金也的发展必然已经走到头了,而仅仅依靠降低设立门槛是不够的.
中国的基金必须从制度上要去制约,这种包赚不赔的买卖,让每一家设立基金的机构都认识到自己设立基金的风险,而这种风险绝对不能只能让基民来承担,更大部分是需要设立基金的股东来承担,那样,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才会迎来真正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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