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视点】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思考
(2011-04-27 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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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尼视点】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思考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于1995年1月颁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利润率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违者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这个发布于1995年的《规定》,为什么到现在又再次拿出来用呢?难道之前就一直没有在用吗?如果没有再用,那么这样制定出来的《规则》有意义吗?
如果要维护市场公平的利益,难道就仅仅在房地产商品房上吗?在油价上我们为什么不仅制止暴利呢?中石油天价消费招待高档酒,难道我们就没有相关的制度制约吗?还有更多领域的暴利,为什么我们都不去遏制呢?就跟资本市场股市一样,被打击掉的都是市场上哪些不具有特定身份的“虾米,”面对哪些上市公司以及投行虚假的称述保荐,给创业板带来如此之大的泡沫,我们怎么就一直无动于衷呢?
从最近一系列暴露出来的食品领域安全问题,难道都是我们没有制定相关法规吗?从《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颁布时间,足以让看到中国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严重,已经开始在危机执政的信誉和威信,如果国家不引起高度的警惕,那么最后必然给自己更大的伤害,社会现在需要的是一种公平的利益分配,而不要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进行严厉打击,而对自己不利的就怂恿放之不管,当一个社会这些起码的准则都丧失了,那么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就会增加,我们希望国家和政府能够意识到这种危机,着手下力气去纠错我们已经犯错的失误,商品房的暴利遏制不仅要市场销售上,更需要在源头上--土地出让,去遏制牟取暴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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