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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听审一起医疗事故犯罪

(2011-12-23 1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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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五年前 邹城一个21岁的农民,因感冒在诊所打针治疗。因用药过敏医生未当回事而死亡。两级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受害人父母几经控告,终于使邹城市检察院监督立案。

 

    今日开审,一早我就去了法院。然而,许多事让人郁闷。

 

  一、  法官坐在台上,问被告嫌疑人在哪。然而,嫌疑人竟然没到庭。被告代理人称,他住院了。法院让其出证明,而代理人竟拿不出。

 

    犯罪嫌疑人,竟可以这样对付法律?

 

 二、法官又问,给被害人赔偿了吗?被害人父母说,没有。法官问,一分也没赔吗?被害人父母说,没有。

    

     这是刑事审判,虽然附带民事,嫌疑人都没到,还问什么赔偿不赔偿的问题?

 

 三、受害人律师要求拘传被告。法官说,人家往院了怎么拘传?受害人父母说,昨天他还好好的呢,今天开庭就住院了肯定是假的。法官说,嫌疑人没到,今天开(审)不了了!

 

     难道法官就不能派人去调查一下嫌疑人?即然是犯罪嫌疑人,而且是公诉案件,公安怎么就不刑拘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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