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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害死人 诊所老板被公诉

(2011-10-02 21:13:00)
标签:

杂谈

资讯标签: 非法 行医 死人

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私自开办“康复诊所”。结果,在给患哮喘病的刘老太治病时,因用药不当,致刘老太死亡。23日记者获悉,瑶海区检察院已对朱某非法行医案提起公诉。

在某医学院念了五年临床医学的朱某,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未办理开办诊所手续的情况下,在位于瑶海区城东街道处租了一间房屋,私开诊所坐诊,非法行医长达三年之久。

2009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许,刘老太因哮喘发作向朱某求诊,朱某带上自配的三瓶药水赶到刘老太家中,为其进行了静脉滴注,然后便返回诊所。刘老太吊第二瓶头孢仅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感到手痒,家人遂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至合肥市二人民医院抢救,13时许刘老太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法医鉴定,刘老太符合静脉滴注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死亡。

朱某交待自己为刘老太所配的药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性,特别是头孢药过敏的几率更大一些,但因为以前也给刘老太配过同样的药方并无不良反应,因此疏忽没有进行皮试就直接用药,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杨阳、江婷)

 

 

 药物过敏致病人死亡 医生因非法行医罪被判三年

 

今天上午9时,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行医罪案件。来自省市区的25位人大代表和法院的部分领导、被告人家属等60余人听取庭审全过程。

今年1月2日10时许,王芳(化名)来到包河区望湖街道卫岗菜场附近的一家非法诊所就医,非法行医的李某简单进行皮试后,开始打点滴治疗,共打三瓶,李某发现王芳眼睛通红、脸色发紫,猜测是不是药物过敏。等她上厕所回来,发现王芳呼吸困难,赶忙一边抢救一边打了120,王芳被送往市三院的途中停止呼吸。后经法医鉴定,王芳是因为药物过敏导致急性过敏性休克死亡。

今天,法院启用科技庭审,全程录像和电子直播。审理中, 李某说,看到王芳不行了的时候很害怕,她一直在帮忙,并委托旁边人报警,可算主动投案,有自首的情节,而且已经赔偿王芳家人16万元,且取得他们的谅解,希望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作了当庭宣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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