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放射粒子”不再伤人?
(2011-08-07 1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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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案惊魂 |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 “……母亲啊,儿不孝。您在有生之年含辛茹苦,为全家人日夜地操劳,儿却没能好好的侍奉您。您刚步入人生的金秋,正该是享受儿女报答的时候,却被恶魔般的黑手推进了人间的炼狱,怎不叫儿痛憾终生……”
这是一个儿子的忏悔,一个遭遇“非法行医”伤害、痛失母亲的儿子的一段网络日记。日记的主人叫李继峰,4年前他母亲的肠道内被医生植入5粒放射粒子,导致严重肠瘘离开人世。(03-27《法制周报》)
安徽宿州眼球事件、天价医疗费事件、盗取患者骨髓案等尚未淡出人们的视野,医生在病人肠道非法植入放射粒子致其死亡一事又一次成为大众的谈资。同情也罢,愤怒也罢,普通的民众在不同的角落发出的几声叹息,犹如写在水面上的美文——美又如何,终归是看不到一点痕迹的!
“人方为刀殂,我为鱼肉。”相比于院方来说,病人永远无可奈何地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不管多么强势的人,在医生的“手术刀”下都是一只脆弱的羔羊。医院,在患者的心目中原本是救死扶伤的机构,医生,也曾经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一则“公众如何看待医生收红包行为”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7.4%的受访者认为医生的声望在下降。是什么让人们心目原本圣洁的“白衣天使”的声望下降呢?这恐怕不能归结为病人的挑剔或者刁钻吧?天价医院、夺命医院,这些或索钱或索命的地方已经让病人及公众不寒而栗了,医生的形象,还会如此可爱吗?
一起接一起的“天使”伤人事件已经让公众逐渐麻木,这起震惊全国的山东人体“放射粒子试验”医疗纠纷案的结局似乎给了公众一丝欣喜的理由:
经过一年半的漫长诉讼,李继峰终于打赢了这场“民告官”官司:面对事实与法律,山东省卫生厅及兖矿集团总医院自知难以挽回败诉的局面,遂提出撤诉请求。
山东省卫生厅及兖矿集团总医院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他们“高傲”的头颅!这件事的意义在于让普通患者看见了遭受医院侵权后进行维权的一线曙光。但是,事后的维权行动即使胜了又能如何?永久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已经发生了,金钱上的补偿难以消弭患者感情和肉体上遭受的创伤。
因此,重要的是要防范类似“放射粒子”伤人事件的发生。从此事件中可以看出,“肇事医院”未经批准,购买碘—125放射粒子50枚,先后给3例病人进行植入治疗,操作医生姜丰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其行为违反有关法规。看来,相关的法规并不缺失,真正缺失的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监管,卫生部门应该切切实实负起责任来,不要让这些法规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另外,发生类似恶性事件以后,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让欲在私利面前染指的医疗机构及时缩回“黑手”;查阅相关知识可知:“碘—125放射粒子”用于晚期肿瘤组织内的近距离连续放射治疗,同时也可以造成一些并发症:放射性坏死、肠瘘,以及肠梗阻、腹腔脓肿等。相关知识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权利的保障还要更多地依赖于医生道德水平的提高,因此,加强行业自律,医务工作者还需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