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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末成“万能”胶囊,监管何在?!

(2011-03-21 19: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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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据新华社武汉3月13日专电(记者刘紫凌 冯国栋)用锯末、粗糠和面粉做原料,湖北荆州6个制假窝点半年内疯狂炮制出上亿粒胶囊,冒充201种药品,并通过互联网销往全国28个省份的100多个市。案件涉及药品多、辐射地域广、涉案金额大,是湖北药监局查获的互联网销售假药第一大案。10日,荆州市公安局和药监局联合销毁了缴获的标值百余万元假药。涉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据报道,去年6月,荆州一位姓李的药商在网上购买了用于治疗胃病和前列腺疾病的7种知名品牌药品,价值4000多元。当他拆开包装后,发现大部分药品既无生产日期,也无批号,随即向荆州市药监局举报。药监人员检查发现,他购买的药品全是假药。

罪犯用锯末、粗糠等原料炮制200余种“万能”假药胶囊,“畅销”网络。标识“国药准字”,外观难判断真伪,大肆刊登虚假广告,通过物流快递销北方的多冒充强身健体的补药,南方则多为祛湿、消炎药!说白了;做假药、骗钱、害人是伤天害理、十恶不赦!

问题一、我们的药品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公安、检察等部门,是民不告、官不究!药品监管形同虚设,任凭假冒伪劣药品在网上泛滥成灾!

问题二、网络售假药流向广、调查取证难!但是我们可以严格控制在网络上销售任何药品,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问题三、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成本和锯末成“万能”胶囊的成本同样低廉,不足以威慑犯罪!请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区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使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悬崖勒马吗……??!调查取证难,处罚力度太轻,是我们打击为富不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最大的障碍!

难道我们处在是市场经济年代里,法律法规建全了,但是制假、售假药却是遍地开花,防不胜防!这难道不值得政府有关官员在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这个问题上,仔仔细细,查查问题所在哪里吗……?!

[ 本帖最后由 六盘水 于 2011-3-14 23: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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