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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建钱云会案罪案现场模型--补充

(2011-02-01 01:44:36)
标签:

杂谈

再次重建钱云会案罪案现场模型
[ 疯疯癫癫僧 ]

于2011-01-06 19:48:23


所谓现场重建就是在没有案发现场视频记录,以现有的大家认可的物证人证,进行科学的逻辑推理,模拟罪案发生的过程,以利破案,让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重现罪案现场是语言文字为基础的逻辑演绎的,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验。如著名的《尼罗河惨案》就是波洛根据线索进行逻辑推理,在最后的时候用语言进了了犯罪过程的重建,凶手绝亡而自杀了。实验重建犯罪现象更多,……不多讲了。
非常重要的是:重建犯罪现场不是凭空胡编乱造胡扯乱攀任意发挥,而是在可靠的(可固定的)证据为基础之上的。这里疯疯癫癫僧建二个模型,供公安机关及关心钱云会案件的网友们参考。
我是门外汉,先前重建模型有不妥之处,我自己修正后写了此帖,欢迎质疑也欢迎辩驳,因为每驳倒一条我的模型假设,驳倒一条不科学的推理判断,就越利于事实真相的还原。

[转载]再次重建钱云会案罪案现场模型

无证驾车交通肇事罪案模型的分析研究。
下雨,费良玉驾车路过见右侧车道有堆物,绕道正在慢速行驶,发现距五、六米处,钱云会打伞从路左侧向右行走,还看了费良玉一眼,费良玉先鸣号,急左转方向并刹车,撞倒钱云会,左前轮将钱云会身体推行一些距离后,车停,钱云会死亡。
费良玉下车观察后,打电话报警。见穿深蓝色衣服的可能是警察也可能是保安之人存在,费良玉随后乘警车离开。这些是费良玉在央视采访时的供述。

鉴别与质疑:
1。见网上图片,道路右侧确有堆物。如果是正常避开一个车道的障碍物,在中间二个道路行驶就很正常。肇事车轮是处于逆向车道最左边,就十分不正常,不可信。
警方介绍,车道宽16米,堆物占了1/4,那么还有一个顺向车道及二个逆向车道可供车辆行驶。

2。费良玉所说车辆与钱云会有五、六米的距离,与目击者所言五、六米、警方所述5.4米基本吻合。不论是刹过车,还是刹车了,还是开动且不论,这个距离己无争议。
但费良玉说钱云会还看了他一眼,从高高的驾驶室位子上往下看见了一个打伞之人回头看了他的眼睛?可疑,但无法肯定与否定。

3。路面上除了堆物之外,至少有三个车道的宽度可行,费良玉说钱云会从右向左行走,驾驶员避让理应向右打方向避开行人往空处开,费良玉说向左急打方向岂不是跟随人行走的方向去故事撞人还往路下面开么?违背常理,费良玉又说谎了。不可信。

4。见网上图片可见堆物车辆距离不远,车辆肇事件发生后,车身是直的。这么大的车(网友介绍车身长7.3米),这么短距离,如果是正常避开堆物,在中间二个道路行驶就正常。如果不是最左边车道直行过来撞上钱云会的,在右边顺向(警方是这么介绍的)车道向与左边逆向车道上移动,仅5-6米的前行刹车距离怎么可能是急打左向之后再让车身回直,车辆在变换了二个车道后,居然还能够让车辆处于道路平行位置?我以为,任何一个驾驶员也不可能做得到。费良玉又说谎了。
费良玉说什么谎呢?就是他驾车发现钱云会时,绝不是5---6米,他从顺行车道向最左侧的逆行车道移动,至少20米才能将车身拉直平行。费良玉把刹车距离说成了行驶距离,没刹车说成刹车,目的是什么?

5。从肇事车辆停留位置,车辆痕迹的证据及逻辑推理:车辆是在最左边的车道上直行,或是至少从20米之外的顺向车道上开过来压死钱云会的,并没有在5-6米的地方向左急转并刹车。
费良玉所说的急打左方向并刹车,照片显示车身与道路基本平行,拖痕显示符合车辆正在直行,左后轮压痕明显,右侧前后轮不见刹车拖痕。费良玉又说谎了,不可信。因为慢速行驶的车辆急刹车后,不可能只有左前轮在惯性拖行,其他车轮在滚动。

6。费良玉在央视采访中说:“……【我下车第一时间,就是跑到车前面去看人。】当时,我自己的判断,他已经死亡了。【我把手机拿出来拨打110报警。】……【我是坐警车离开的。】
任何一位司机下车,必定是打开驾驶位边上的车门下车,费良玉如果一开左侧车门下车,就立即可见死者压在车轮下。费良玉说“我第一时间下车跑到车前面去看人”,是绕了一个不正常的圈子,岂非违背正常人的正常行为?
我们可以可以推测,当时司机左侧的车门前有人站立着,费良玉如果开车门就会撞到这个人。于是,费良玉从驾驶员的位子移动到副驾驶那边,在车的右门下车,(与网上所传村民见司机从右侧门下车相符),正因为费良玉是从右门下车是看不到钱云会被压左车轮下的情况,他才需要到车头那边绕过去才看得见钱云会被压死的情况。

7。媒体报有目击证人见与四个与钱云会撕扯之人穿的衣服是深蓝色警服,费良玉见深蓝色衣服的可能是警察也可能是保安之人。证人与费良玉没有串通的可能。所以关于服装之述可信,所说这些人(警察或保险)的年令也接近,所见的不是老人不是妇女不是儿童,也可信。

8。费良玉说随后乘警车离开。村民说,事故现场有一辆白色小车停着,警车多为白色,警察带走肇事司机是职责所为。可信。
正常情况下,最早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应是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录像显示,交警一下车就很忙,也没有与费良玉接触。以警方接警及到达现场时间为7分钟,重要的是费良玉乘的是交警来到之前的警车走的吗?这警车怎么就会在现场附近等候?
这与警方所言费良玉逃离现场是不相符的。
南方周末: 【据说司机事后逃跑了,】 这个细节有可能跟凶杀吻合,因为先刻意撞死他,然后逃跑。
黄小中: 【肇事以后离开现场在交通事故案中也是常见现象。】
南方周末:具体到肇事司机是怎么回事?
黄小中: 【他是后来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他怕受到家属的伤害,所以才跑。】
如果警方没有说谎,那么,费良玉一定说谎了。他在央视镜头前说:……当时,我自己的判断,他已经死亡了。我把手机拿出来拨打110报警。……我是坐警车离开的。】

判断:
费良玉在车辆行驶、打电话时间、乘车离开与警方所介绍的不一致。
只要是成人都知道如果是单纯的车辆肇事事故,无证驾驶员无论说直行还是说向左急转刹车的谎言都没有用,这个无证驾车压死人的罪是肯定的,说谎也不会少判刑,这些知识费良玉是学习过并且通过了考核的。
可是,费良玉为什么说谎呢?说谎是为了掩盖什么呢?警方为什么认可他的说法呢?


谋杀罪案模型的分析研究。
【钱云会接电话,放下正在吃的面条,出门打伞走在路上,被(三)四个人控制住,伞与手机掉落地下。一辆重型卡车应招从20多米外左转慢慢地开过来,钱云会见状明白了不是挨揍而是杀人,于是就大叫,被一击(或锁喉)之后发不了声音。卡车在距钱云会5.4米处点刹了一下之后减速,仍继续慢慢行驶。穿深蓝色衣服的几个人,把钱云会往车(地)下按,车开近控制人时,钱云会后面的人放手,钱云会被车辆撞倒地之后并挣扎起身,或是先被弄倒于地上之后挣扎起身再遭车辆碰擦压下去,此时,钱云会手被抓住,头部被按住,求生的本能使他以肘部为支撑手掌着地(但手腕仍然被人握住)挣扎着将身体躬起】形成了警方所出示的保险杠及车底碰擦痕迹,以及钱云会下半身在车下的怪异的拱起状态。
钱云会身体与车辆接触形成了车辆撞擦的前部下方与下部痕迹,警方出示照片是真实的。警方没有必要去伪造照片。视频中擦痕与照片擦痕有误差,可能是摄影者专业知识不够,关键点上没有停留及拉近,光线角度不同也会造成误差。但这些痕迹有或无,与谋杀还是非谋杀,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注意,钱云会身体对于车辆接触有二个特点:
1。钱云会的身体是斜着接触车辆的,否则保险杠与人体的接触处是保险杠的平面,不会仅仅是下部斜擦而是保险杠平面及车头上部也有痕迹,并且与车底第二个接触点形成一个合理的擦痕关系,显示了【钱云会与保险杠接触的瞬间,身体不是垂直于地面的。这些痕迹可能是钱云会斜着的身体撞上后形成的,也有可能是钱云会倒地后,在手部头部被控制后挣扎起身时身体与车辆保险杠及底部形成的擦痕。】
2。车速非常慢,只有在车速非常慢的情况下,这么大的车轮才可能推动人体滑行,否则车轮早就压过钱云会身体了。这个问题对于成千上万的驾驶员来讲是常识,不再介绍。
【钱云会倒地后极为恐怖地看到滚动过来的车轮,本能地抬头摆动身体逃避过来的车轮,但手腕被牢牢控制下压,形式了肘部与泥地的最早的痕迹,这条长长的拖痕,时宽时窄,还有少许断续,这与控制钱云会之手的高低起伏有关。】这个痕迹非常容易模拟的。
此拖痕的边上是左前轮的压痕,并且没有脚的拖痕。钱云会手肘部着地最晚开始点,通过视频的截屏可以判断在左侧后轮靠后的位置。左前轮接触人体推行痕迹起始点是在左前轮与左后前轮之间。
把钱云会肘部拖痕的总长度减去他被车辆推行的拖压长度,所得到的长度结果,车辆保险杠稍后一点及底部擦痕到前车轮的之间距离比较,可以得出钱云会是先被人按倒在地上的还是被撞倒后倒在地上的,还可以得出车辆擦痕形成的成因(见上1。)及时间。

【过后,车轮与身体接触,向前推行。形成了左前轮及脚的拖痕。肘部由于车辆推挤,其拖痕仍断续存在。在向前推行的过程中,手始终被人抓住,抓住钱云会手的人步子非常慢地与车同方向横向移步。钱云会的头被往下按但没按实,最后时刻是把头往下按紧,车轮转向拉直上压。】
形成了钱云会拖行过程中头发及向上的面部特别干净下方有泥,头发及面部上半部分连泥浆点也没有沾上,再看他的肘部上下都是泥,而手掌腕部却非常干净的现象。同时还留下了形从左前轮拖痕开始一直到结束的一排紧密的大小几乎一样形状一样的许多脚印。这些脚印个别是有可能是看热闹的村民留下的,大部分不会是村民的。因为正常人是不可能离车辆这么近,排那么紧、那么齐地、转90度转头看钱云会惨状的。

前轮拖痕显示向右弧度。【最后车轮回直那一瞬间20公分左右前行压上钱云会要害,钱的身体猛地收缩,脚部猛地向上移位,脚部拖痕结束。车辆刹车停止。控制钱云会手部的人放下他的手。然后向车后走,消失。】

再从钱成宇在央视采访中描述为真,钱成宇从四五米处走到近车一米的距离,以及所说车行六七十公分距离对照物证,车辆左前轮推行了钱云会身体的拖痕距离差别不大,以及身体前刮起的草泥物大小,应合乎情理。对于车辆慢速前行是警方与目击者共同认可的。
【汽车“走”了六、七十公分便停下来了。这个时候,钱成宇停下脚步并指责车辆逆行的位置应在肇事车辆的中间部位,他可能看见那几个人与钱云会撕扯过。不一定看到有人把钱云会往车下按并压死的的瞬间,因为他的位置处于车辆的右侧。和他擦肩而过的有四个人是在车辆左侧从车头方向往车尾方向,再从车尾左边向右边行走的。当钱成宇从车中部走到车头的左边,才见到左侧车轮下已经死了的钱云会,知道出事了。】
那么,可以从车头到车尾的行走时间上推算,可以推测钱云会就死在这四个人眼前!钱成宇见惨状后一定惊恐大叫,如是正常路人一定会驻足回身观看,也一定会讲述刚才所见如何如何,但这四人从刚才行驶压死人的车头那边走来,在车尾一拐弯后非常镇静地消失了。
可以肯定,这四个人一定不是在车辆内等候命令的保安。也是穿深蓝色衣服的保安在现场的出现,是代替不了前面四个神秘之人的。

疯疯癫癫僧再说一次,重建模型是假设,有不妥之处,欢迎辩驳,我愿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
疯疯癫癫僧衷心希望这是一起与经济利益无关的真正的、偶发的交通事故。但是,这么多令人无法理解的怪事巧事,这么多无法圆说的谎言,这么多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信服的结论,不得不让我日以继夜地思考,分析研究,推理判断。
疯疯癫癫僧也真心希望任何人用科学的知识,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把我假设的重建模型全部推翻了,那么,乐清钱云会事件的风波也就一定能平息了,钱云会死于普通车辆肇事也就让人信服了。
疯疯癫癫僧衷心祝愿乐清的人民的生活快乐,清静,幸福!乐清的社会和谐,美好,繁荣。

.疯疯癫癫僧,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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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钱云会看到车慢慢开过来后,一直在挣扎,试图挣脱控制他左手的人.所以,他不停用脚在车底后蹬,躲避压向自己的车轮.此时,控制他的人也死命拉紧它的手,但因为半蹲状态,其控制力不如钱云会挣扎的力量大,所以,也不断向前移动,于是,地上出现拖痕,脚印.之后,钱的衣服终于被车压上,钱已无法再向前挣扎,车碾上了钱云会的身体,因为车速慢,车压上身体后,紧接着压向头部,毕竟头骨较硬形成阻力.钱的身体在被车轮推的过程中因轮的转力而往后拉,而头却无法压上而被车轮向前挤推,于是,拉断了钱云会的脖子.因为钱到死,都没有放弃反抗挣扎.所以,形成了拱起臀部,且左脚蹬地状.

 

再补充:这也是为什么,钱云会的香烟,手机,都出现的车后轮处的原因.这正好印证了,钱云会是被人从后轮处就已控制.他的挣扎过程中,手机,香烟掉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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