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小民我告官,能否有出路?
标签:
医疗法律生命杂谈 |
分类: 大家看法 |
[原创]小民我告官,能否有出路?
文章提交者:张yu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核心提示,一无证实习生滥用药物,导致患者死亡.其妻难讨说法痛不欲生随后自杀.小女子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苦告7年,但在相关卫生部门层层包庇下,致今公道难讨!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9992628&id=1227759&skin=0&page=2
今天上午,也就是2009年3月20日9点10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审判监察厅在审判厅二楼十五庭对我行政诉讼吉林省卫生厅申诉一案进行了“调查”,此行为让小民我感激涕零,因自2007年3月22日(2007)长行终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发下之后,小民便提出申诉,其中的酸甜苦辣不说也罢,终究给了小民我一个说话的机会!
此案二审在2007年2月9日上午9时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长庄严的宣布开庭,当事人(患方)感觉寻找法律保护的时刻到了,法庭先是进行了质证
,态度严谨,遵行法律,令在场的医患受害者(旁听)及原告感觉到了法律的尊严,可是当到了最后要结束时,审判长发表了个人的感想,他认为在当今的中国学生从事经治医师工作,是正常的,而不是依法论事;如是这样我国的《执业医师法》又是作什么用的?法律是作什么用的?《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而最令小女子想不到的是卫生厅在二审中出具了假证,目的是不提供此案的关键证据“事实证据”,也就是医院自己伪造的两本内容不同的病历!而小女子我当庭就提供了证据证明卫生厅提供了假证,可在这种情况下,卫生厅竟然胜诉了,小女子晕了!《行政诉讼法》又是为什么订的?
今天法院又给了我希望,可是我却怕了,已经不知前面是什么路了!
以下1是卫生厅提供假证的证据!2是我向法院提供卫生厅提供假证的证据!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0213421761.jpg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0213435442.jpg
此案的起因是我父亲在住院治疗时因用药有不良反应,要求停用药物来维护自己的生命,主治医生明确要求停用药物了,可这一救命的要求还是被剥夺了,且是不明不白的剥夺,无人对此事件负责!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112250724.jpg
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院方承认患方要求停用药物了,在病历中也体现主治医生明确要求停用药物,可是又再次使用了此药!出事之后院方却说是经讨论当日不停用药物,至今院方及卫生厅皆对此事避过不谈,至今也不知是经哪些人讨论决定再次使用该药的,法院也对此事避而不谈!
附:药物的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指极少数具有过敏体质的病人,在服常用量或低于常用量的药物时,发生的一些特殊反应,轻者出现皮肤潮红、瘙痒、荨麻疹、皮疹、心悸、发热、呼吸困难,重者引起过敏性休克,甚至有生命危险。
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致人体发生过敏反应,与药物用量没有关系,对一般人来说.即使用了中毒量也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但是,也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引起过敏反应,最常见易致过敏反应的药物有:①抗生素类,青霉素、链霉素、氨苄青霉素、氯霉素、土霉素等。②磺胺类。③解热、镇痛类,如阿斯匹林、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等。④催眠药、镇静药与抗癫痫药。如鲁米那、眠尔通、泰尔登、苯妥英钠等。⑤异种血清制剂及疫苗等。如破伤风抗毒素、蛇毒免疫血清,狂犬病疫苗等。⑥中药也可引起药疹。单味药引起药疹的有葛根、天花粉、板蓝根、大青叶、穿心莲、丹参、毛冬青、益母草、槐花、紫草、青蒿、防风等;成药中有六神丸、云南白药、牛黄解毒片,银翘解毒片等。另外,有些复方中药部分为西药,使用时更应注意。
发生药物过敏前常有一定的潜伏期。首次用药过敏多在4~20天内发生。重复用药,则常在24小时内发生。尤其是以前未曾服用过的药物,服用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出现过敏,则需高度怀疑。
药物过敏的皮疹形态多种多样,一般伴随较为严重的瘙痒。除固定性红斑和荨麻疹样药物过敏外,其他各类药物过敏均为对称和全身分布,皮疹发红、色泽鲜艳。有时可有粘膜损害。皮疹一般先从面颈部开始,依次波及上肢、躯干和下肢,或伴有畏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轻的停药后皮疹逐渐消退,病情严重者有生命危险。
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如果再次使用这种药,必然会再次发生反应,而且症状会一次比一次重。为了能避免这种现象,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就要记住这种药物的名称,以防再次误用。对过敏体质者,使用药物时应格外小心。假如发生过敏反应,重要的措施就是立即停止用药。
提供上述资料,也是想让网友们对药物和自身有一个了解,不想让我父亲的悲剧再发生!
患者的主治医生曾经出具过书面证明事件真相!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21120343.jpg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211010902.jpg
文章提交者:张yu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核心提示,一无证实习生滥用药物,导致患者死亡.其妻难讨说法痛不欲生随后自杀.小女子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苦告7年,但在相关卫生部门层层包庇下,致今公道难讨!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9992628&id=1227759&skin=0&page=2
以下1是卫生厅提供假证的证据!2是我向法院提供卫生厅提供假证的证据!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0213421761.jpg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0213435442.jpg
此案的起因是我父亲在住院治疗时因用药有不良反应,要求停用药物来维护自己的生命,主治医生明确要求停用药物了,可这一救命的要求还是被剥夺了,且是不明不白的剥夺,无人对此事件负责!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112250724.jpg
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院方承认患方要求停用药物了,在病历中也体现主治医生明确要求停用药物,可是又再次使用了此药!出事之后院方却说是经讨论当日不停用药物,至今院方及卫生厅皆对此事避过不谈,至今也不知是经哪些人讨论决定再次使用该药的,法院也对此事避而不谈!
附:药物的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指极少数具有过敏体质的病人,在服常用量或低于常用量的药物时,发生的一些特殊反应,轻者出现皮肤潮红、瘙痒、荨麻疹、皮疹、心悸、发热、呼吸困难,重者引起过敏性休克,甚至有生命危险。
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致人体发生过敏反应,与药物用量没有关系,对一般人来说.即使用了中毒量也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但是,也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引起过敏反应,最常见易致过敏反应的药物有:①抗生素类,青霉素、链霉素、氨苄青霉素、氯霉素、土霉素等。②磺胺类。③解热、镇痛类,如阿斯匹林、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等。④催眠药、镇静药与抗癫痫药。如鲁米那、眠尔通、泰尔登、苯妥英钠等。⑤异种血清制剂及疫苗等。如破伤风抗毒素、蛇毒免疫血清,狂犬病疫苗等。⑥中药也可引起药疹。单味药引起药疹的有葛根、天花粉、板蓝根、大青叶、穿心莲、丹参、毛冬青、益母草、槐花、紫草、青蒿、防风等;成药中有六神丸、云南白药、牛黄解毒片,银翘解毒片等。另外,有些复方中药部分为西药,使用时更应注意。
发生药物过敏前常有一定的潜伏期。首次用药过敏多在4~20天内发生。重复用药,则常在24小时内发生。尤其是以前未曾服用过的药物,服用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出现过敏,则需高度怀疑。
药物过敏的皮疹形态多种多样,一般伴随较为严重的瘙痒。除固定性红斑和荨麻疹样药物过敏外,其他各类药物过敏均为对称和全身分布,皮疹发红、色泽鲜艳。有时可有粘膜损害。皮疹一般先从面颈部开始,依次波及上肢、躯干和下肢,或伴有畏寒、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轻的停药后皮疹逐渐消退,病情严重者有生命危险。
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如果再次使用这种药,必然会再次发生反应,而且症状会一次比一次重。为了能避免这种现象,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就要记住这种药物的名称,以防再次误用。对过敏体质者,使用药物时应格外小心。假如发生过敏反应,重要的措施就是立即停止用药。
提供上述资料,也是想让网友们对药物和自身有一个了解,不想让我父亲的悲剧再发生!
患者的主治医生曾经出具过书面证明事件真相!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21120343.jpg
http://club.cat898.com/new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9-3/2009322211010902.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2 21:18:54编辑过]
后一篇:必看图片,你家在不在地震带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