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七月起施行 是否要办照不搞一刀切
(2010-06-05 14: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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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工商总局曾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网店实名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新出台的办法确定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根据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表明,工商总局对开网店办照并没有实行“一刀切”,不是所有网店都要强制办照,而采取了较人性化的区别监管。一些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个人卖家,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进行网络交易。
《办法》同时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并应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其中,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同时规定,网络经营者须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对售假网店采取措施。《办法》还要求网络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另外,消费者在网上消费发生纠纷,平台经营者应向其提供销售者真实的网站注册信息,协助向交易当事人追偿。
据悉,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