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为什么要争主流
(2009-02-18 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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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媒评点(解析媒体潮起潮落) |
恭喜侯小强先生从纯文学和网络文学的概念游戏中走了出来。文学本无所谓网络非网络之分,亦无纯种与杂交之别。纯文学的概念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来的,估计也是新生事物,当年本人在学习文学批评的时候,也还是没有见到这个词的。虽然,这些年网络文学发展蔚为大观,而且也实现了公司化规模生产以及流水线作业,但是,众所周知网络文学就其文学属性而言并没有发生什么基因突变。说实话,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业余。相信侯先生的顿悟应该指的是,他对“主流文学”有了新感觉。
“被读者认同的文学才是主流”,这个关于主流文学的定义虽说比较“新颖”,但是,也有很严重的问题。首先的问题是,何谓读者认同?这个概念太模糊,张打油的诗也有很高的读者认同,这算不算主流文学?侯小强在文章中大量引用了关于网络文学作品的阅读率和传播率的数据,显然,他所指的读者认同实质就是作品的阅读率和传播率。“文学的价值在于阅读和传播”,侯小强如是说。他也正是基于现有的某些网络文学作品的高传播率而下了一个网络文学作品是主流文学的判断。然而,这个评判的标准是相当片面的。阅读率的高低与文学作品的质量评判没有必然关系,因而,和文学是否主流也没有本质的关系。有些好的文学作品未必阅读率就高,阅读率高的也未必就是好作品。如果,政策不设防,相信黄色小说的阅读率会比玄幻小说高很多,难道我们就此说黄色小说也是主流文学吗?显然,这是很不靠谱的。对文学价值的评判,不能只有读者一个坐标。
其二,主流文学这个概念实际上蕴藏着一种话语暴力。其忽视了文学风格与审美的多样性,把自己抬为主流就意味着把别人打入边缘乃至贴上另类的标签。主流其实和文学的风格与品类无关,其背后是一种话语霸权,是一元性的权力思维在作怪。和任我行的“一统江湖,唯我独尊”相比,主流文学的提法客气了很多,但是,这并不掩饰主流的实质也是一种对他者的强迫与歧视。争主流最可能的后果就是,其一方面会把中国文学的旧体制边缘化,但是,也会让一些窄众类型的文学陪葬。这对后者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而且也有违于文学史的传统与常识。网络文学从业者长期不被传统文坛所认可,有被边缘化的不忿可以理解,但是,采取姑苏慕容氏的做法,不但无所裨益,而且,足以值得警惕。
从根本上说,什么是主流文学,非学术之争。侯先生是学文学批评出身,应该知道文学批评的标准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既然,一千个人眼里可以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为什么不会有一千种主流文学?所以,对于文学来说,主流文学仍然是一个伪概念。网络文学争主流争的实际是名份,是利益。其意图或许不在于能否被大众认可为主流,能否敲开作协的大门并登堂入室,对网络文学公司来说,争主流这个过程就是最具有意义的事情。只要打起了争主流的大旗,说不定争着争着就争出了一批作协会员,乃至作协理事、副主席的头衔。作协已经向80后的市场化作家们敞开了怀抱,现在网络文学又已经以力争主流的姿态叩关,看来顺水推舟送出几顶高帽应是最终皆大欢喜之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