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全力抓落实,今年食品这样管(上)
(2012-02-23 16: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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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从事食品监管工作已近三个年头。回顾历程,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尽管偶尔涉身风波、纵揽风险时,“退堂鼓”也曾在心中敲响过,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一门心思、一身精力都扑在此项工作中。特别是各位博友时时对老夫的厚受、鼓励和鞭策,一直在激励老夫必须象个真正的勇士一般,生命不息,冲锋不止。总期盼带领所属团队通过不懈的努力能为所监管的区域提供一片纯净。
三年的实践,顶着食品监管者头上的“四座大山”(我在前面博文食品监管足迹——思考(一,二)有过论述)。特别是“
所谓“一”,即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具体讲四句话,那就是“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水平,把别人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抓是成绩,把自己的问题掌握在可控范围是水平。”老夫一直认为,做任何工作确立指导思想是关键,也是前提,更是圆满完成工作的基础。那么举国关注、全民关心的食品生产更不可例外。之所以确定如此的工作指导思想,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最直接、也是当务之急的是,食品安全底线不容突破。围绕这个底线,老夫观点,不仅现在,可能要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这个工作指导思想都不可破除。因为残酷的现实始终在警示我们监管者,只有每时每刻都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放在监管工作的第一位,才能有效地补齐食品生产领域的“最短板”。只有勤奋地补齐短板,才能稳步推进整个领域的整体提升,只有整个领域的整体提升,安全底线才有保证的基础。
所谓“二”,就是掌握二部法规。一部是《食品安全法》,另一部是《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应该说,围绕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所要遵循、执行的法律法规若干,但老夫以为,最基础、最实用、最急需、最普众的就是以上两部。《食品安全法》不仅是我国第一部围绕“食品安全”所立的法规,更主要的是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确立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其第四章、第八章、第九章更是我们质监部门日常监管的宝典,由此,才衍生出一切的食品监管部门的规章和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则是生产企业准入的门槛和保持可持续生产能力的试金石。在2004版的基础上更加务实、更加量化、更具操作性。如果说这二部法规一部是照妖镜,一部是斩妖剑,老夫观点,一点都不为过。掌握他们,翻一翻、看一看、学一学,是不行的,必须花大精力、下苦功夫,真学真掌握,熟记主要条文,理解实质内涵,直至成为工作的指南、行动的标准、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