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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恶意投毒”是什么鬼?

(2016-06-05 08: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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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文中学

如今大学生都要感谢室友不杀之恩,现在看来似乎有必要从小谢起了。

北京汇文中学惊现投毒案,初三学生赵某向其同学罗某的饮料瓶中投入网购化学品(硫酸铜),致其饮用后中毒住院,检查显示多脏器受损,在ICU救治了多天之后,才脱离危险。

什么仇什么怨,小小年纪就学会给同学下毒?——然而更匪夷所思的是官方表态,东城区教委回应称,投放化学品的学生非恶意,学校本着对未成年学生教育为主的原则,已给予记过处分,并对其进行耐心教育。(京华时报)

受害学生都到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这学校的“耐心”可够足的,“记过”处分也涉嫌毛毛细雨,然而最令人诟病的是官方“非恶意”表态——咋界定的?

恶意不恶意,要看其智力和能力,如果三岁毛孩,就是喂别人吃老鼠药,也不可能是恶意的,这由其认知水平所决定。而涉事学生已经初三了,初中化学课早就学完了,硫酸铜是实验课上的主角,一个快混到毕业的学生难道不知道这玩意儿有毒?

何况这是汇文中学,京城有名的重点中学,高考一本率连年100%,虽说初中不像择优录取的高中那么牛掰,可能有按片招的,有拼爹进来的,但教育水平在那摆着,不大可能有学生无知到那种地步。

明知道有毒还往同学水里放,居然“非恶意”,那是什么意思?拿同学的绳命开个小玩笑么?这位小爷好生豪迈!

没想到在这件小小的案子中,居然也出现了“水军”,多名自称是该校学生的网友反映:中毒同学知道自己喝的是带有化学品的液体,“只是同学之间的玩笑”,“投毒者并非蓄意谋杀”等等……这些说法均被受害人方面否认,中毒学生罗某对家长和警方均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化学品液体。

那么,校方和教委又是如何认定“非恶意”的?如果说涉事双方达成了谅解倒也情有可原,问题连受害人方面都拒绝认可,校方凭什么认定是“非恶意”的?也是听那些“该校学生”的反映么?

“非恶意投毒”说法,可能又创下一个互联网热词也。

初三学生已经满14岁,对于投放危险物质、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也到了需要担负刑责的年龄了,受害人已经报警,在警方调查期间,校方和教委静待警方结论也算是本分,甚至等到警方定性后再出具学校处分意见,也不算过分,毕竟这已经不是学校能兜住的事情了,调查权也已经移交到警方,校方和教委没必要做定性表态,更没必要抢在警方之前给一个自己也明知很尴尬的“记过”。

而学校对于所有学生,更要不偏不倚,投毒者未成年需要保护,中毒者也是未成年,更要保护,不能只保护作恶者,而不顾受害者,这难道是未成年保护法的初衷?

无论赵某的主观恶性有多大,都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事件最终是要以结果来定性的,而不是依据主观想法,“非恶意”的刺眼表态,轻描淡写的“耐心教育”,在受害人看来都是冷血和不公的姿态。

在公众眼中又何尝不是?

纸上建筑 出品

2016年6月5日

微信公号:zhishangjianzhu

微博:http://weibo.com/paper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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