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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广告比吸毒危害更大

(2015-11-17 08:29:38)
标签:

赵忠祥

吸毒害人害己,但主要是害己,假广告则祸害万民,孰重孰轻?

我国目前对名人涉毒已经相当严厉,除了拘留坐牢,还外加广电总局一键封杀,然而对于涉及假广告的名人,却仅仅停留在“打掌心三下”。

据报道,工商总局近日公布了12起典型违法广告,赵忠祥、侯耀华、李金斗等人涉案被点名。

李金斗是卖假手串的,花梨冒充黄花梨,楠木冒充金丝楠,美其名曰“中国最有价值的文玩投资手串……赵忠祥和侯耀华则为冒牌的“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发放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的虚假广告站台,所谓的国宝级名画实际只是印刷品,所谓的免费发放实际要花好几千块钱购买……这些名人同这些虚假广告一样,节操掉尽。

涉事厂家都已被处以高额罚款,但对于涉案名人,貌似还仅仅局限于“点名”而已,其他执法部门似乎也没有跟进处理的意思,央视等归属单位、广电总局、影视行业协会等,更是对此无动于衷,与面对吸毒艺人一哄而上的狰狞面孔大相径庭。

不是说吸毒就好,但是假广告显然危害更大,不特定多数的公众上当受骗,损失钱财。后果与惩罚的不对等令人腹诽,同时也变相鼓励了明星艺人滥发不义之财。

名人对于虚假广告的骗人功效,具有点石成金的作用,尤其像赵忠祥这样的“正能量”大牌,讲了一辈子的新闻联播,很多中老年朋友对他死心塌地。有名人代言的广告,往往其利断金,绝非那些靠两个小年轻声嘶力竭一看就不靠谱的小广告可比。

但假的毕竟是假的,这些主打地方台非热门时段的虚假广告,主要面向的还是中老年人等鉴别能力较低的群体,明眼人大略一看就知道有猫腻。而对于赵忠祥、李金斗这样见多识广的精英人士,更不可能不晓得自己所代言产品的水分,他们应该被判定为诈骗同伙,为了高额出台费与无良商家沆瀣一气。

目前尚无对名人代言假广告重罚的先例,因而不少名人对此肆无忌惮,只要拿钱,啥都敢招呼。在公众印象中,很有一些经典面孔早已不是头一回被“点名”了。

尹相杰吸毒二进宫,追悔莫及,当然,他的影视歌之路也基本告终。而一些屡通报屡犯的名人,依然招摇过市,坑人无数却毫无愧色,显然无论国法还是行业自律,都对这种行为过于宽容。当然,广告费是娱乐圈的最重要收益,这个行业没有自己给自己上紧箍咒的动力。

公众利益不能总被旁置,最新修订的《广告法》,已经加大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号称最高可罚款200万元。那么对于这些最新曝光的案例,检验着它的执法力度,如果真的止于“点名”,是否会让严刑峻法沦为一纸空文?

纸上建筑 出品

2015年11月17日

微信:zhishangjianzhu

微博:http://weibo.com/paper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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