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岂能变“洗白”?
(2014-10-15 0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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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住房 |
我们反腐的严肃性,难道就体现在雷声大、雨点小,关键时候还能变了调?
这不,辽宁省委通报了中央第十一巡视整改情况——查有17名省级干部住房面积超标50%以上,即正省级330平方米以上,副省级285平方米以上。
公众同时被这“人数”和“面积数”吓得不轻:一个省查出17名省级干部,常委该一网打尽了吧?差不多“全员超标”了吧?——平均住房超300平米,当官可真是好啊,一家住多少口人?在里面养猪呢还是捉迷藏呢?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还在后面——雷厉风行的“整改办法”如下:责令这17名省级干部,按照房改当年当地的市场评估价补交超面积购房款,预计此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房改当年”?——“当年的房价”恐怕就几百块一平米吧?这些违规官员岂不都得追悔莫及了,后悔没有再多占些面积吧?——如此轻轻松松就把违规超标的房产给“私有化”了,这是“整改”还是“洗白”呢?
这算是惩罚还是优惠酬宾?——既然巡视组查出来了,似乎应该算是违规违纪,却无需双规,也无需清退,反而顺势把多占的房子便宜处理给你了,这待遇也太好了吧?——整改之前没有交钱,可能还算是国家有权收回的违规公房,如今巡视完补交三瓜两枣,就变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产”了,以后名正言顺地住着几百平米的“私家豪宅”,谁还敢说个“不”字?
要这么搞“巡视”的话可太好了,各省各地都要翘首以盼中央来人了吧,盼着早点“分房到户”永绝后患,盼着瓜分国家公产,占的越多分得越多,不多吃多占真成了傻蛋。
就这么“整改”违规违纪的话,民众肯定不能服,这里面看不出任何惩罚意味,反而使违纪官员落尽了实惠,更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房价不可能刻舟求剑,十几年来房价早已翻天覆地,普通百姓别说以“当年的价格”买房,就连“去年的价格”都甭想。对于民间违规的“小产权房”,也很有一比,多年来从未获得承认,也从未放出以“当年的价格”补交三瓜两枣就能“洗白”的口风,未来想真正变为合法私产,恐怕还得付出沉重代价。
这些现实中的经验和原则表明,拿十几年前的房价来买房无异于耍流氓,无异于再次贪污受贿,无异于纵容州官放火而不许百姓点灯。
文/纸上建筑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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