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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加分”就完了?

(2014-07-04 11: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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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加分

“神校”已经变成了“神笑话”——本溪高中获体育加分考生87名,相当于其他五市之和,受到质疑后,58人“主动”放弃加分。(中国新闻网)

“主动”为什么要加个引号,因为要“全面复核”了,因为是在辽宁省教育厅“通知”下才放弃的。

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要“放弃单”一填,不管“二级”真假,招生录取不再受影响,背后的利益链条也不再追查,考生家长4~8万的钱固然白花,可是已经拿到钱的也是白拿!——高,实在是高。就这么完了吗?

舞弊成本太低,违法成本为零!——如果此番“巧妙处理”成为惯例,未来有机会造假的还会继续造假,为嘛不呢?——有风吹草动大不了“放弃”,有何进一步损失?

这显然对纠正高考中的违规违法乱象毫无裨益。

教育厅的做法不合法理。涉嫌造假的“二级证”已经领了,形同虚设的资格审核也通过了,分也已经加了,靠加分上位的“状元”也都张榜登报了……一系列造假事实已然成立,岂能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

此时有变,应当被称为“自首”,而且自首的不仅仅是涉案考生而已。

造假事件已经涉及犯罪,其中包含了公职人员的行贿受贿、操纵比赛等违法嫌疑,案值也不小,不应就此一了百了。而且根据媒体曝光,造假体系已经运作多年,有关人员靠这点小权可能已经收受了不少贿款,家长都是花了钱的,每一个违规加分考生的身后都是一起“案子”,对于这些人处不处理?怎么处理?——也是请他们“放弃”赃款?还是回到法治轨道,敦促其“积极自首”比较妥当?

当然,惋惜之情人皆有之,对于涉案的大量考生,考虑到其前途可惜,考虑到其身处体系性造假的环境,公众或许可以勉强接受其今年不做进一步追究,但是下不为例,按照教育部规定,骗取加分者本应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但是,爱护考生的出发点,不能成为背后体系性造假犯罪的挡箭牌,公众的恻隐之心不能滥用,涉及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严惩,这个追查的链条不能断!

省教育厅当然很乐意大事化小,但却并非出于怜惜考生,而是考虑到自身——多年来负责管控高考加分的正是他们自己,被曝“形同虚设”的统一体育测试,其组织者正是省招办,很可能一些内部公职人员,已经通过大肆“放水”为自个捞足了油水……现在出来对考生“既往不咎”,实质是在保护他们自己!

考生或可原谅,他们不能。缔造违法乱象的单位无权自查自处,应由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出头,并由司法部门介入,希望这样目无法度的闹剧立即停止!

/纸上建筑

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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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建筑微博:http://weibo.com/u/10985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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