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该不该上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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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指挥渭南市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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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豪车就是,一多半价钱都是用来提供豪华享受的,而与基本功能无关。因此,在公务用车序列中,根本就不应该出现豪车,纳税人可以为公务行为的基本功能买单,但不可能为豪华奢侈买单。
辖有5个国家级贫困县的陕西省渭南市,被网友举报市中院拥有一辆奥迪Q5,并配给法院领导使用,有路面行驶照片为证。
被举报次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这辆车是刑场指挥车,曾“相对固定”给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使用,八项规定实施后只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被网友拍摄当日是驾驶员开去清洗,并未私用。(南都网)
回应到位。网友指控被一一击溃,连被网友抓拍的瞬间都是“恰好”去洗车,真是无巧不成书也。
又开眼了,连“刑场指挥”都需要用到豪车,不知是为了让犯人在临死前享受一下呢?还是为了供领导听着音乐欣赏枪决大片?
或许有人会问,领导坐镇“刑场指挥”呢,何出此言哉?——抱歉,没人想要恶意揣度,但是你这高端配置不得不引人揣度。
前面说过,豪车的一半价钱都与基本功能无关,假如“刑场指挥”需要用到车的话,奥迪车能干的,捷达都能干,实在嫌冷怕热的话捷达也有空调啊,若是怕子弹不长眼的话奥迪也防不了弹啊,为何非要Q5?——里面的分区空调和高保真音响,跟“刑场指挥”有密切关系吗?一群人都快要死了,你坐在里面享受奢华,不怕遭报应吗?
豪车该不该上刑场?——这个必要性,需要渭南方面进一步解释,而其需要解释的还不止于此,再来说说“相对固定用车”。
不止始于“八项规定”,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严格控制专车,然而下有对策——咱不说专车,咱说“相对固定用车”,再给这车挂一个虚头巴脑的“兼职”,不就跟专车一样么?刑场一年到头才开几次?再说真到了刑场上,还不知是不是这辆车呢,假如不是这位副院长亲自监刑,别的领导谁没有“相对固定用车”?
渭南方面貌似把网友的举报一一化解,可是事实有区别吗,网友说这车是给领导用的,解释来解释去,它不还是给领导用的吗?跟专车有区别吗,除了死刑犯有人跟他抢吗?
豪车该不该上刑场呢,技术上讲咱还真不敢确定,或许监刑的领导看见法网恢恢迟早不漏,难免心惊肉跳压力太大,必须得高保真音响来安慰心脏也说不定。
但可以确定的是,公务系统中的每一辆豪车,都应该走上舆论的“刑场”,接受公众的苛刻审视,也不能任由有关方面胡乱解释,该解决就要解决,放心,不是枪决。
文/纸上建筑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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